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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律政司入稟申請許智峯破產 涉與多宗案件訟費有關

國安處年中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而懸紅通緝8名流亡海外人士之一,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周四(23日)遭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破產,聆訊排期於明年1月23日審理。許智峯接受《棱角》訪問時表示,事件屬意料之內,懷疑與多宗刑事訴訟訟費有關,但指責港府「醉翁之意不在酒」,無法在海外拘捕,只想對他造成騷擾。他指,除非港府能在澳洲對自己申請破產,否則對其律師牌照毫無影響。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破產呈請人為律政司,答辯人為許智峯,聆訊排期於2024年1月23日下午3時處理。許智峯向《棱角》表示,遭申請破產是意料之內,估計與多宗自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及他流亡後的刑事訴訟訟費有關。

其中一單案件包括2019年西灣河警員關家榮對示威者開槍一案,許曾以「非法使用槍械」及「企圖謀殺」私人檢控該名警員。律政司其後介入案件,法庭隨即撤控。他申請司法覆核,指控律政司介入保護警員做法不合理。律政司反駁指許欺騙法庭及藐視法庭,加上許當時已離港,促使法庭終止其司法覆核申請,並判許需繳付訟費。許引述代表律師指,「香港從來沒有案例顯示申請人不在港或受政治指控下,喪失打官司的身份。無論如何,他知道我不能在港抗辯,法庭便為所欲為。」

他指責港府此舉並非真正為追討訟費,「那些訟費沒有大家想像的多,不是一、二百萬大數目,而我在香港的戶口存款絕對足夠繳付所有訟費,只是被銀行凍結。」早前警方回應表示,有權就《國安法》凍結、限制、沒收及充公犯罪分子的資產及銀行戶口。許指,綜合過往港府對自己及對其太太在港家人的騷擾,港府無法在海外拘捕他,只想對他隔空纏繞。他強調,申請破產令一事無損他在澳洲的生活及工作,「除非港府能在澳洲申請破產,否則對我的律師牌照毫無影響。」

許智峯表示,一般香港商業錢債訴訟可以在澳洲執行,但門檻非常高,加上今次事件牽涉港共政權的政治操作,他坦言非常期待港府將事件再次搬上國際舞台。「不單止法庭,甚至整個澳洲法律界的反應,或會牽動(澳洲)政府或機構緊急修例及表態,以至影響或暫停現在的商業判令、機制及引渡條例等,會對整個商業活動帶來很大的衝擊,相信港共政權會有自己的考慮,若港府政治凌駕一切,我也會有所準備。」

許智峯先後被控告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涉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指涉干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煽動分裂國家罪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今年中被國安處以違反《港區國安法》懸紅一百萬港元通緝。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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