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之鋒、黎智英等人常被扣一頂帽子,叫漢奸。在黨媒、小粉紅及諸多藍絲眼中,批評政府就是反中,找外國幫忙便是賣国,一律以「漢奸」呼之。然而細心一想,此話實有語病。首先,中共代表什麼「漢文化」呢?馬克思不姓馬,列寧亦不姓列,被中共奉為圭臬的指導思想,跟中國文化傳統八竿子打不着。如果黃、黎等人真的損害了當權者利益,極其量也只能叫「共奸」,而非「漢奸」。
從漢文化角度看,庶民從來沒有效忠統治者的義務,以前也只有士大夫才講「忠君」。統治者仁善,民眾自然真心愛戴;若他跟一坨屎沒分別,又何必強迫自己像吃屎般擁護?早於《荀子》成書的時代已有格言,表明人民大可作反:「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魏徵也常常以此警惕唐太宗,提醒他必須愛民如子。今天呢?人民反過來被教育要「爱国」——所謂「爱国」,說穿了,即擁護那個以槍桿子及法律鞏固自家權力的黨。
這樣的文化,算是哪門子的「漢」?
中國人自古以來都明白:一個劣跡斑斑的政權,根本就沒有愛它的道理。所以孟子說暴君失道,人民就翹首盼望仁義之師,「誅其君而弔其民」,「若大旱之望雲霓」。在孟子眼中,「外國勢力」不一定是敵人,也可以是把人民從水火中拯救出來的義師。今天開口閉口「漢奸」的混蛋,有讀過《左傳》石碏的故事麼?
春秋時代,衛國公子州吁弒君自立,「阻兵而安忍(自恃兵威,安於殘忍)」,「未能和其民(不能和洽民心)」,百姓都飽受州吁暴虐。已告老歸家的老臣石碏,知道兒子石厚是州吁的黨羽,便設計把兩人誘到陳國,再派人秘密向陳國求援,讓他們拘執州吁和石厚。結果州吁被衛國派人幹掉,而石碏則派遣家宰殺了兒子石厚,被《左傳》稱為「大義滅親」。
可見在中國古代政治倫理中,「請求外國介入誅滅暴君」不代表賣國,而人民更沒有義務去擁護為政不仁的「國內執政黨」。把語境移到現代,「誰是漢奸」這問題就變得更有趣了。
中国現在還有皇帝嗎?理論上沒有,至少官方也不承認有。「忠君」這回事,是再也不存在了。現代社會,正如鄒幸彤在獄中一再強調,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如果還有人被斥為「漢奸」的話,那他必然是背叛了人民、出賣了人民利益,而不只是冒犯當權者。可是一介平民黃之鋒,又何德何能出賣人民利益呢?呼籲制裁幾個港官,姑勿論此舉是否眾望所歸,也是不可能損害人民利益的。
但回顧一下中共黨史,畫面就截然不同了。1950年代大饑荒期間,民有飢色,野有餓殍,中共卻不顧人民死活,繼續向蘇聯出口糧食、償還貸款;「抗美援朝」期間,為了維持社會主義陣營形象,中共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參戰,人民傷亡無數,國內民生資源也更加緊張;今天則有「一帶一路」大規模海外投資及援建,而中国自身很多地區卻仍然面對教育、醫療和基建不足的問題。
以上政策有其歷史背景,或許不能簡化成一句「賣國」,但我們至少可以提出一個很合理的問題:如果愛國的真正標準,是把本國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那麼在黃之鋒、中共及其支持者之間,究竟是誰更似「漢奸」,或更有資格做「漢奸」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