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早前發表《香港半年報告》,指港府繼續打壓言論、新聞和集會自由,在這種背景下,香港大規模外流很可能持續存在。港府周二(9月19日)指,英國發表的《香港半年報告:2023年1月至6月》,對香港特區重塑區議會、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權等方面情況的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英國故技重施,通過所謂半年報告就香港事務顛倒是非、說三道四,其以政治凌駕依法施政的技倆早已昭然若揭」。
港府表示,再次強烈敦促英國認清事實,「遵從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並指《香港半年報告》對重塑區議會有錯誤理解,「為杜絕第六屆區議會的亂象,讓區議會重回正軌,重塑區議會有其必要性和迫切性。任何將區議會說成是香港特區民主進程的一部分,均完全曲解《基本法》的原意」。
發言人強調,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每個國家都有責任和權利維護其國家安全,「特區政府強烈不滿英國對《香港國安法》實施讓廣大香港市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回復正常、營商環境恢復的實況熟視無睹。《香港國安法》成功頒布落實讓香港居民重新享有於2019年6月至2020年年初的『黑暴』和港版『顏色革命』期間不能享有的權利和自由,迅速有效恢復香港社會穩定和安全。廣大在港生活的居民和在港經營的商戶均親身經歷香港成功實現由亂及治的重大轉折,無可爭議」。
「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本港司法制度深得國際社會推崇。《基本法》第八十五條清楚訂明,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干涉,而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
特區政府發言人並聲稱,香港居民享有受到《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保障的權利和自由,「《香港國安法》清楚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等自由。然而,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行使有關權利時,會受法律和為達致合理目的而必須作出的規定所限制,例如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
「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一如既往,傳媒可以依法行使其新聞自由。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和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
發言人並重申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擁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此得天獨厚的顯著優勢,連接內地與世界各地,在新時代新征程上大有可為、風光無限。隨着世界經濟重心東移,內地與區內眾多快速增長的經濟體勢將成為全球經濟增長的主要引擎和商機來源,香港將必繼續受惠於此大趨勢,充分發揮其作為門戶和中介人的角色,從而獲得龐大發展機遇。憑藉國家大力支持,加上『十四五』規劃、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等國家戰略帶來的廣闊發展空間,香港的營商環境必將商機無限」。
「特區政府會繼續全力增強發展動能,更好結合『有為政府』和『高效市場』,更積極進取地招商引才,提升香港競爭力,推動香港在由治及興的新階段穩步前進,開創新局面、實現新飛躍」。
新聞來源: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