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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制裁集會|劉頴匡煽惑集結罪獲存檔法庭 案發時17歲DSE應屆生認暴動罪


2020年1月,初選47人案被告之一、前民間集會團隊召集人劉頴匡,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天下制裁集會」。集會腰斬後,有人追打數名警員,警員分別頭部裂傷、手指擦傷、手指骨裂等、其中一人更獲放103天病假。
劉頴匡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另有4名男子被控暴動、傷人等罪,案件周一(2月6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申請將劉頴匡的控罪存檔法庭;另一名案發時17歲、現為DSE應屆生承認暴動罪,還押候判,他希望在獄中應考。

【劉頴匡兩罪獲存檔法庭 暫不檢控】

集會發起人劉頴匡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高級督察命令罪,控方申請將兩罪「存檔法庭」,毋須再上庭。「存檔法庭」,是指將控罪及案情在法庭封存,未得法官批准,控方不得重新檢控,但並非等同撤控。因存檔無時限,意味案件將無限期押後。

【50至60人襲擊警員致頭部流血 一警獲發103 天病假】

案情指,劉頴匡就2020年1月19日的港島區遊行及集會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而警方只批出中環遮打花園集會的「不反對通知書」。

案發當日,花園簷篷上有約100名黑衣人,當中有人揮動美國國旗,警方亦在數名集會人士身上搜出士巴拿、螺絲批等。案發時高級督察蔡棟雄,要求劉頴匡終止集會,劉頴匡呼籲市民離開。

隨後,有約50至60名人包圍蔡棟雄及其他警員,高呼「黑社會」、「死黑警」等。期間用硬物打警員頭部、拋水樽及雨傘等,蔡棟雄頭部流血,他與其他警員逃至長江中心外,被告李旭熙、陳國榮及黃家熙等繼續人追趕。

蔡棟雄頭部裂傷、手指瘀傷,要住院2天,獲發12天病假。另有3名警員分別頭骨凹形骨裂、手指擦傷、手指骨裂等,其中一人留院10天,獲發103 天病假。

【4被告中3人否認部分控罪】

4名被告李旭熙、陳國榮、楊皓泓及黃家熙,案發時年齡介乎17至34歲。他們被控暴動、有意圖而傷人罪、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李旭熙、陳國榮及楊皓泓否認部分控罪。

被告陳國榮承認在中環遮打花園暴動、有意圖而傷人罪,否認在長江中心外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

而案發時17歲的黃家熙,承認在長江中心外的暴動罪,而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則存檔法庭。

【應屆DSE考生 被捕後患PTSD】

現年21歲的黃家熙為應屆DSE考生。辯方求情時指,被告7歲時從中國內地來港,父母其後離婚。被告與父親同住,在課餘時間要照顧去年曾中風的父親,同時要做兼職幫補家計。

辯方又指智力為75分、屬於水平低。被捕後,因不時回想起在警署被問話的過程,而感焦慮、失眠,患上創傷後壓力症(PTSD)及適應性障礙症,要服用精神科藥物。

辯方指,被告被捕後無放棄自己,重讀中五,希望將來就讀社工課程。故希望法庭讓被告在獄中考DSE,同時考慮被告有悔意,望扣減25%刑期,並要求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法官張潔宜指,勞教中心刑期較短,未能反映本案嚴重性,故拒絕索取勞教中心報告,並撤銷黃家熙的保釋,案件將在周二(2月7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946/2020、DCCC947/2020、DCCC94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