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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諮詢期收反對意見佔0.72% 港府點名反華組織潛逃人士

  • 港府公布《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期意見書摘要
  • 共13,489份意見書中,98.58%贊成立法;0.72%反對
  • 政府特別點名9個境外「反華組織」及3名「潛逃」外國人士
  • 國際特赦組織:不同意港府以「反華組織」一詞形容,強調組織從不針對任何國家
  • 劉祖廸:完全不介意被公開點名,只是盡港人責任表達意見

政府周三(6日)公布《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期收集到的意見摘要指,諮詢期內共收到逾1.3萬份意見書,當中97份為反對意見,佔總數的0.72%。摘要點名多個提交反對意見的組織及個人,包括來自9個境外「反華組織」,及3份來自與「潛逃」外國同名人士。被點名的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向《棱角》表示,不同意港府以「反華組織」一詞形容,強調組織從不針對國家或政權,只針對侵犯人權行為。

政府表示,諮詢期內共收到13,489份意見,13,297份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佔總數98.58%;95份只提出問題或表達意見,未有反映立場;97份持反對意見,佔總數0.72%。

反對意見書中,政府特別點名9個來自境外反華組織,包括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前線衛士 (Front Line Defenders)、香港法治監察(The HK Rule of Law Monitor)、瑞慈人權合作中心(The Rights Practice)、香港人權資訊中心(Hong Kong Centre for Human Rights)、香港公民代表會議( Assembly of Citizen’s Representatives, Hong Kong)、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The 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回覆《棱角》查詢,重申組織獨立於任何政府或政治體制,從不針對任何國家、制度或政府。「 我們反對發生在任何地方的侵犯人權行為,不受身份或政治審查限制,與受害者同行。」

政府亦點名3份來自與「潛逃」外國同名人士,分別為去年被港府以涉「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懸紅一百萬港元通緝的許智峯、張崑陽及劉祖廸,另有一份來自正因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等候審訊的人,但未有披露其身份或姓名。

劉祖廸亦向《棱角》表示,完全不介意被公開點名,強調自己只是盡港人責任表達意見,他借提交意見書告訴港共政府其諮詢行為荒謬。他批評港府以《國安法》試圖控制市民及機構支持立法,做法荒謬,猶如北韓政府及中國大陸,公然違背中國與英國曾簽訂,有關對港人的公民及言論自由的承諾。

政府補充,被點名的組織和人士佔可辨別身分的48份反對建議書的27%。當局強調在考慮反對意見時,須考慮上述背景。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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