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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控方:訪問彭定康涉煽動 羅傑斯:屬記者正常行為

  • 黎智英案第5日,控方繼續作開案陳詞
  • 控方:黎為推動群眾上街,指示訪問彭定康、林榮基
  • 羅傑斯:可笑,這是記者每日正常行為,在現時的香港連基本的新聞行為都是罪
  • 英國保安事務大臣董勤達批評控方點名英國公民的名字,是恐嚇他們行使言論自由權利
  • 控方又指《蘋果》內的新聞報道、廣告、以及黎智英專欄,內容均涉煽動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於周三(3日)踏入第5日審訊,控方繼續作開案陳詞,提到黎智英指示高層安排訪問前港督彭定康、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等都具有推動群眾上街的目的。控方又指,黎與時任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會面後,指示《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訪問自己。

其中,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提到,黎智英曾於2019年4月一次反修例示威前夕,向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創辦人羅傑斯發訊息,詢問對方「今天能否採訪彭定康,談談反修例?」,目的是為推動更多人上街遊行。《蘋果》隨即發布彭定康相關新聞,翌日在報章刊出報道。控方又指,黎智英於2019年6月,指示《蘋果》員工利用羅傑斯發布在港示威的影片,設計示威橫幅。

羅傑斯在其社媒X(前身為Twitter)批評指控可笑,並表示「尋求評論是每個記者每日的正常行為。現在,在香港,這種基本的新聞行為就是犯罪」。而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亦在其社媒X上表示,這種所謂的「罪行」將會影響任何記者,日後透過聯絡英國或其他外國國民,尋求對公共重要議題的評論。而香港監察周二(2日)亦發表聲明,回應控方在開案陳詞期間點名羅傑斯,是表明「黎智英案是做騷公審,與真正的國家安全完全無關」。

英國保安事務大臣董勤達(Tom Tugendhat)亦於其社媒X上發聲,指黎智英遭不公正地針對,被試圖阻止行使其言論自由權利,並批評在黎的政治起訴中,控方點名英國公民的名字,明顯也是為了恐嚇他們行使言論自由權利。

另外,控方又指《蘋果》發布的新聞報道、刊登的廣告、以及黎智英的「成敗樂一笑」專欄文章,內容均涉煽動,左右公眾輿論。新聞報道包括:刊於2019年9月1日的《港鐵大搜捕 釀元朗恐襲2.0 速龍無差別毆市民》、刊於2019年10月9日《和變勇「是政權,逼我進化」》、刊於2019年10月18日的《社會專題:自己手足自己救》、刊於2019年11月15日的《屠龍隊邊緣呼喚 全民勇武/三罷》及刊於2020年1月19日《天下制裁集會 今勢逼爆遮打》,被指煽動針對中央、中國或香港政府。而《蘋果》刊出「攬炒巴×G20團隊」眾籌相關文宣廣告,則被指鼓勵公眾對抗政權,以非法手段抗爭「攬炒」。

控方在開案陳詞中表示,黎智英開創英文版新聞的目的,是增加海外讀者支持,以開拓媒體國際線來請求外國制裁中港。又指黎曾指示下屬集中報道「黃」觀點,並要求國際組同事「不要針對特朗普」。而黎智英於2020年5月開設Twitter帳戶,追蹤了多國政要,包括蔡英文、彭斯等,控方也指這是黎用來增加自己的國際影響力。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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