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香港 速遞員發布過百帖文認煽動罪...

速遞員發布過百帖文認煽動罪 官:極強滲透、傳播力

網上圖片

一名 42歲的速遞員,被指去年1月起在社交平台多次發布煽動言論,宣揚香港及中國地方獨立、鼓勵其他人效法刺警男子梁健輝等。他早前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星期四(1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8個。

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發布的帖文有極強滲透和傳播力,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須判阻嚇性刑罰防止再有同類的煽動行為。

官:煽動手法極強滲透、傳播力 
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被告在Facebook、Instagram及Twitter 擁有4 個帳戶、有一百至四百個追蹤者。被告共發表113項煽動陳述或相片,內容針對國家領導人、國旗國歌、政府部門和警察等,亦有宣揚香港及中國地方獨立、鼓勵其他人效法刺警男子梁健輝、主張衝上街頭、不遵守防疫規例等。

蘇惠德指,被告發布的帖文容許公眾瀏覽,具持續性和永久性,而且
煽動的手法有極強滲透和傳播力,犯案長達近兩年。而且被告不只是轉載帖文,而是親自撰寫,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須判阻嚇性的刑罰,防止再有同類的煽動行為,終判監8個月。

被告涉發布「光時」、「香港獨立」口號 
42歲的王俊傑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情指,被告涉在4個不同的社交平台帳戶上,發布煽動性言論、照片、影片或圖片。包括侮辱中國國家主席、國旗,稱警員為「黑警」等,亦形容指天文台是「收黑錢」。

被告亦涉嫌發布「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和「香港獨立,唯一出路」的口號,用「革命」、「起義」、「反抗」等字眼,在7.21、8.31等特別日子鼓勵其他人上街,「繼承梁健輝烈士未竟之功」。

案件編號:WKCC436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