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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進入立法會案 王宗堯等6被告被控暴動 表證成立

2019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進入立法會,事後多人被捕,包括正被還押的民主派人士劉頴匡、藝人王宗堯、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孫曉嵐等共13人,其中7人認罪。案件周一7月10日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續審。法庭裁定6名不認罪被告所面對的控罪全部表證成立。案件明天續審。

13名被告當中,6人否認暴動罪,包括王宗堯(44歲)、黃家豪(23歲)、馬啟聰(33歲)、吳志勇(27歲)、林錦均(28歲)及何俊諺(24歲)。林錦均另否認刑事損壞罪,其餘5名被告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王宗堯及吳志勇已承認該控罪。

案中其餘7人早前已承認暴動罪,包括羅樂生(22歲)、畢慧芬(27歲)、孫曉嵐(27歲)、潘浩超(34歲)、沈鏡樂(26歲)、劉頴匡(29歲)及范俊文(31歲)。另外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只有畢慧芬認罪。其餘6人該罪均存檔法庭。法庭暫定7月28日處理求情及判刑。此7人等候判刑期間,沈鏡樂獲准保釋,

劉頴匡雖獲准保釋,但因初選案而繼續還押;其餘5人亦須還押。潘浩超另涉刑毀及非法集結罪,准存檔法庭。

案件編號:DCCC 606-610,1069/2020,DCCC 259/2021

新聞來源:HK01、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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