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國倫敦中央刑事法院周四(18日)就香港特區政府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及英國前邊防職員衛志樑涉協助外國情報機關案判刑,袁松彪就協助外國情報機關罪被判監 8 年,衛志樑則就協助外國情報機關,以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罪,合共被判監 10 年。法官 Cheema-Grubb 稱兩名被告在案中擔當重要角色,且在持有英籍的情況下仍為中國效力,形容案情嚴重及有預謀,威脅英國主權,因此必須重判。
袁松彪和衛志樑 5 月初被陪審團以 10 比 2 大多數裁定協助外國情報機關罪成,衛志森另以 12 比 0 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境外干預罪則無法達成裁決。案件於英國時間周四(18日)上午判刑。此前被還柙候判的袁松彪和衛志樑由囚車押送到庭,但因衛志樑報稱遺失衣物,故開庭時間稍晚,二人在庭內曾交談。
旁聽席上有多名相信是香港人的人士,包括特區政府駐倫敦經貿辦助理處長胡文匡,以及被港府懸紅通緝的張晞晴,英國天空新聞台亦現場直播判刑一刻。
|袁松彪一方稱案件被「政治化」
袁松彪的代表律師 Jonathan Caplan 讀出 3 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香港警務處前高級警司 Collin Thornborrow 撰寫。Jonathan Caplan 表示袁松彪本身有薪金,並非為了額外報酬而犯案,而是為了「幫助前同事」,沒有證據顯示袁松彪的行徑是出於意識形態,認為案件不應被「政治化」。衛志樑的代表律師 Aftab Jafferjee 則稱案件不涉及跨境活動、沒危害英國國家利益,並非傳統的間諜案,強調衛志樑沒有叛國,也是一名好丈夫和好爸爸。
法官 Cheema-Grubb 表示英國國家安全法的立法原意是應對英國面臨的威脅,強調觸犯英國國安法者不僅影響個別受害人,亦危害英國主權和公眾信心,故需予以重判,被告的行為亦屬蓄意、有預謀,且牽涉「影子警察行動」(shadow policing operations),以「起底」等方式對事主造成恐懼和困擾,形容案情嚴重,且造成實際傷害(the harm was real)。
Cheema-Grubb 最終宣判袁松彪入獄 8 年,衛志樑就協助外國情報機關罪入獄 6 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入獄 4 年,兩項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為 10 年。袁松彪和衛志樑聞判時木無表情,隨即被押送到監獄。
棱角編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