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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光》禁制令7.21審理 將加入條款豁免記者工作

早前律政司入稟法院,申請播放《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香港記者協會(記協)要求律政司保障記者工作,不受禁制令影響。記協周二(18日)發聲明表示,律政司已同意並向法庭表明,如禁制令獲批,「律政司將同意加入保障記者的豁免條款。條文豁免任何記者執行新聞工作活動時的禁制令及民事責任。」記協認為修訂將明確保障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的憲法權利。高等法院將於7月21日處理申請,記協指在此前不會介入案件。

相關條文將例明,禁制令豁免「任何記者在報道新聞及評論新聞事件時播放及引用該歌曲,包括在香港及海外發佈之新聞報道。」記協對修訂表示歡迎,並認為修訂將明確保障記者在採訪、訪問時涉及歌曲,及評析時提及歌曲的自由;當中豁免條款包括發佈文章、節目或經網上平台發佈的帖文等。如新聞活動在香港境外發生,亦可於香港刊出發佈,而不受刑責。任何之前發佈的新聞及訪問文章如牽涉歌曲亦不受禁制令影響。

另外,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7月21日禁制令聆訊的法官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將改為另一位法官陳健強處理。 相信與法官陳嘉信早前於「黃道益案」的判詞涉「司法抄襲」(judicial copying)一事有關。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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