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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林景楠改認罪 3名被告做控方證人

47民主派人士初選案,被控違反《國安法》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有17名被告不認罪。周二(1月17日)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審前覆核時,林景楠代表律師表示他會改為認罪。不認罪被告減至16人,案件押後至2月6日開審。

 

案中原本共17名被告不認罪,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及林景楠。

甫開庭,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表示,原不認罪的林景楠會改為認罪,法官陳慶偉遂將正式答辯留待審訊第一天處理,並在案件審結後再處理判刑,期間林續准保釋。控方表示林景楠可能會為控方提供證人證供,陳官則提醒如果控方決定納入其證供,須儘快將文件送達其他辯方法律代表,否則審訊可能有所延誤。林景楠代表律師改由大律師沈仲平代表; 沈仲平曾任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並曾代表「12港人」的李宇軒。

庭上,周天行表示3名被告將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但未有透露被告名字。

吳政亨骨折缺席庭訊

何桂藍的大律師 Beel Trevor 在庭上表示,本案證據不足,擬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16 條「被控人被交付審訊後未經聆訊的釋放」提出申請,要求釋放被告。《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表示,將於開審當日處理。47人案被告除吳政亨外,均有列席。吳政亨 Facebook 專頁表示他因受傷骨折,未能出席庭訊。

案件原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審理,陳嘉信其後因健康問題退出,改由法官李運騰頂上。

棱角編輯部

今年元旦,林景楠在個人專頁上發佈一張與財政司長陳茂波的合作,並在帖文稱,要配合政府要「搶人才」。圖:林景楠Facebook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