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現職公務員移居台灣被拒
- 法庭要求提供在台居留規劃,事主表明不會辭職
- 法庭:人在台灣為香港政府異地辦公,有侵害台灣主權之嫌
- 台灣香港協會:申請者是否「真心留台」是當局考慮因素
台灣近年不時被指收緊審批港人居留申請,台媒透露,一名香港陳姓男子2022年申請隨台籍配偶在台居留(依親)被拒,理由是他具有香港公務員身分,曾宣誓效忠港府,恐「危害國安」,他其後提起行政訴訟,但近日也遭到駁回。事件在台港人圈子裡引起討論,他們關注香港現職公務員是否不能移民台灣。有移民專家指出,曾有公務員申請移台成功,但屬於退休人士。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6月13日頒下判辭,指事主陳明浩為一名香港公務員,職位為工程督察,負責督導土木、土力等工程的技術人員,台灣籍太太在台灣同樣擔任公職。事主2022年向台灣申請「依親居留」,內政部翌年與國安局及陸委會審查,最後拒批申請;陳明浩不服上訴至法院。
判辭透露,事主已宣誓簽署效忠聲明,台方認為有國家忠誠度及危害國家安全疑慮,並要求事主提供未來在台居留規劃,並說明是否辭去公務員一職。但事主表明不會辭職,獲居留台灣後,將做「半個太空人」,即周一至周四在港,周五離港赴台,周六、日回港。他指若要滲透台灣,不需要每周只待三天,便回香港上班,他不滿單單因為公務員身分就被認定具有「安全風險」。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這是單一個案,並非有宣誓的公務員就不能來台,申請者是否「真心留台」亦是當局重要考慮因素:「台灣政府,無論定居居留,是期待你實際上來這個地方住,不需要說一輩子都在這裡,但至少長期將台灣視為居留地。但他說周一至周五在香港上班,到六、日才來台灣,那麼你不用申請居留證,可用多次出入境旅遊簽證。」
事主:香港公務員被迫宣誓
陳姓事主坦言香港公務員被迫宣誓,申請移居台灣被拒後,以此提起行政訴訟,法庭最終亦不接納事主的說法,指出他說所有公務員都「被迫」簽署效忠聲明,可證他對港府無拒絕能力,若給予在台居留而又繼續做公務員,形同「人在台灣為香港政府異地辦公」,有侵害台灣主權之嫌。法庭又指,事主既簽署效忠聲明,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縱然其工作只是結構監督工程內容,但與「非香港政府公務員」比較,仍有較高的可能性為中國從事內部滲透或情報工作。
事主又稱,過去曾因疫情關係,近三年不能入境台灣,用旅遊簽證無法在台灣銀行開戶、就醫;法庭反駁可申請單次、多次入出境證,在台灣可在醫院和銀行使用,最終判事主敗訴。
新聞來源: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