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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保險社交媒體刊煽動帖文 國安處拘兩人 包括「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

多間傳媒引述消息指,警方國家安全處於前日(6日)在觀塘及尖沙咀拘捕一男一女,兩人均 38 歲,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消息稱,被捕男子為前本土組織「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持有保險中介人牌照,涉嫌與女被捕人營運社交平台專頁,在發布政治帖文之餘推銷保險產品,從中獲取收入。

警方表示,行動前取得法庭搜查令,並搜查兩名被捕人的住所及檢取相關證物。兩人其後獲准保釋候查。

據了解,涉案專頁名為「黃式保險」(YellowInsurance),於 Facebook 、 Instagram 及 Threads 等平台運作,主要提供保險相關資訊及服務。消息稱,專頁在 2019 年社會事件期間成立,除推銷保險外,亦發布涉及當時社會運動的帖文,其後被指發布抹黑中央及特區政府、宣揚「港獨」等內容。

消息又稱,《港區國安法》 2020 年 6 月 30 日實施後,涉案專頁的相關帖文轉以較隱晦方式發布,包括利用 Hashtag 及「藏頭詩」等形式表達政治訊息。專頁亦曾涉及「黃色經濟圈」相關內容,以及推介部分被稱為「黃店」的商戶。

涉案專頁目前已無法瀏覽。現時未能確認專頁過往所有帖文的完整內容及發布時間,警方亦未有公開交代被指涉案帖文的具體內容。

牽涉保險中介活動

消息指,黃嘉浩自稱為投資公司理財顧問,並持有保險中介人牌照;他涉嫌利用專頁吸引具有相同政治立場的網民,再向訪客提供保險服務,並從相關保單取得佣金或分成。惟黃是否以涉案專頁進行受規管保險中介活動、相關保單由哪間機構承保,以及收入及佣金安排,警方均未有公布。

根據《保險業條例》,從事受規管保險活動須符合牌照及監管要求。至於今次案件涉及的刑事調查,核心則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24 條下的煽動罪,兩者屬不同法律範疇。警方暫未表示黃嘉浩有否因涉嫌違反保險監管規定而被捕或調查。

被捕女友人疑協助管理專頁

消息稱,女被捕人為黃嘉浩女友,本身並非從事保險業,亦沒有保險中介人牌照,警方懷疑她受黃嘉浩指示協助管理涉案社交平台,惟目前亦未能確定女被捕人在涉案帖文發布、帳戶管理或保險銷售中所扮演的具體角色。

曾兩度參選祥華 涉反人大釋法示威被捕

黃嘉浩過去亦曾參與地區及政治活動。資料顯示,他 2015 年以「北區動源」成員身分參選區議會北區祥華選區,以 104 票之差落敗,其後曾就選舉結果提出選舉呈請。

2016 年,黃嘉浩曾參與反人大釋法遊行,其後因包圍中聯辦大樓及涉嫌向警方投擲硬物被捕。2019 年區議會選舉,他再以獨立身分參選祥華,並與其他候選人組成「北區連線」,最終再次落敗。

另外,資料顯示,黃嘉浩 2020 年曾與當時參與「35+」初選、其後在顛覆國家政權案中被判罪成的呂智恆,在粉嶺港鐵站一個支持《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的街站發生衝突,事件涉及多人推撞。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針對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警方表示,有關罪行首次定罪最高可判監禁 7 年。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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