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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2年多 許智峯宣誓正式成為澳洲執業律師 港府懸紅百萬通緝 澳律師會確認具良好品格

流亡澳洲的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8月21日早上於南澳最高法院,宣誓正式成澳洲執業律師。能夠獲澳洲高院頒令成為律師,必須證明具有良好品格。目前遭香港特區政府懸紅100萬通緝,兼背負23項控罪的許智峯,向澳洲律師會及法庭申報身負多項控罪,仍獲裁定具良好品格,順利取得執業資格。

許智峯在個人專頁上特別撰文,講述正式獲頒律師資格的心路歷程:

今天早上,我出席了澳洲-南澳州最高法院的律師認許聆訊 (admission hearing),經宣誓後,獲法庭頒令,正式認許我為律師。

在澳洲,我所屬的州份中,律師資格只有一種,不分大律師及事務律師,即英文的fused profession制度,官方的叫法,是直接稱所有律師為「大律師及事務律師」(Barrister and Solicitor)。所以,我既是大律師,亦是事務律師,既可以上庭打官司,又可做事務律師的工作,直接為市民提供法律意見。

成為律師,我的心情是既興奮也戰戰兢兢的。雖然讀大學時是法律系畢業,但我在香港時只做過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最多的出庭經驗就是被政府刑事檢控,此外也試過民事告政府或提私人檢控,但卻從來沒自己做過律師。再加上,在一個我只生活過兩年多的地方執業,在法律外,還有不少當地法律界的文化及傳統,需要我慢慢學習、摸索。

戰戰兢兢,亦是因為有感任重道遠。回想過去一年半在澳洲努力進修、實習,考取專業資格,除了是為了生活外,更大的動力是希望做個更好的自己,建立更有用的身位去為香港做事,讓國際社會看到我們流亡海外的香港人,不僅有能力為香港的自由發聲,更有能力貢獻當地社會。

更何況,我在澳洲擁有的這份自由,相比今天還在香港獄中的戰友,來得何等珍貴。要自強不息,才對得起這份流亡者的自由。

今天,澳洲法院確認我的律師資格,背後有深遠的意義。

普通法制度下,法庭對律師的品格有嚴格審查。我在申請律師資格時,就要向本地法庭及律師會申報我在香港的所有刑事紀錄 – 包括國安法下的100萬懸紅通緝令、藐視法庭罪、藐視立法會罪、襲擊罪等等議會抗爭罪名 – 所有指控加起來,我一共申報了23條控罪及7項通緝令 (可能是澳洲歷來最多刑事紀錄的律師)。

興幸地,澳洲的律師會及法庭考慮過這一大堆罪名後,依然裁定我有良好品格,是成為律師的合適人選 (fit and proper person)。法庭及律師會是澳洲法律界的主要代表、最直接的持份者。當港共政權對我不遺餘力地抹黑,又「走佬逃犯」、又「過街老鼠」,但這邊的司法機構及法律專業團體卻接納及裁定我為品格良好的人,算是對港共政權的一記耳光。澳洲的法律界,清楚向世界展示了,在自由及極權兩者之間,他們站在歷史的哪一方。

許智峯向澳洲律師會申請他被港府指控的罪名,獲律師會證明具良好品格,附合澳洲執業資格。

我的存在,是世界上普通法地區一個矛盾的情況:在一個普通法體系下,我是個十惡不赦的罪犯;在另一個普通法體系下,我是個身家清白的法庭人員 (officer of the court)。這根本反映,前者的所謂香港普通法制度已是虛有其表,內裡根本是極權操控的統治工具。

以上種種,也造就我成為一個受關注的「被通緝港人澳洲律師」。日後我若繼續受到港共政權的任何指控,必然也是澳洲律師會要關注及發聲的事。相反,我不是香港的律師,相信香港的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不能對我有任何評價或行動,且看港共又何以向澳洲的法律界說三道四吧。

目前,我在阿德萊德市中心一家本地律師行執業,全職工作,職位是事務律師,主要執業範圍是民事及商業法。當然,長遠我希望專注在人權法及國際法,為香港打拼。但人權律師也不是一天煉成的,唯有由基本做起,慢慢將劍磨利,希望日後一展所長。感恩老闆非常支持我為香港做的事,完全不介意我出現在新聞、電視上,長期處於政治風眼中。當然,在全職工作以外,為香港的自由繼續做國際遊說、倡議,是我不會放下的志業。

我的長遠計劃,是加入澳洲的律師會或其他法律專業團體的管治架構中,將香港人的貢獻及價值,彰顯在澳洲的專業領域當中。至於眼前的工作,就是義務協助來澳洲申請政治庇護的香港人,特別是年輕人。作為親身經歷過香港警暴、國安法 – 劫後餘生的香港人,向同樣受港共逼害的人,盡量提供法律支援。

另一方面,我希望澳洲法律界對我的關注,轉化成為對香港、對華態度的一種反思。舉例,當澳洲一邊廂接納一個被港共通緝的人加入法律界,另一邊廂,應考慮公開發聲,反對澳洲退休法官加入港共操控的香港終審法院。進軍法律界,除了是個人的專業發展,更是要為香港人爭取海外地區專業界別的支持和信任。

成為律師算不上是什麼大成就,但算是我流亡生涯的一個里程碑吧。我感謝天父的祝福帶領,感謝路上一直支持我的家人,更要感謝香港人四面八方的長期支持和鼓勵。

還記得兩年多前,我宣布流亡時,含淚答應過香港人,會努力好好活下去。過去兩年來,若不是因為香港的話,我可能就沒有如此拼搏的動力,做今天能做到的事。因此,我將今天成為律師 – 一個微小而謙卑的榮譽 – 全部奉獻予香港人,特別是2019年以來為香港出生入死、至今依然在受苦的真香港人。願香港人繼續自強不息,榮光歸香港。

原文刊於許智峯個人專頁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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