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7月3日宣布懸紅100萬港元,通緝8名涉違反《國安法》的海外港人,其後拘捕前香港眾志5名成員,指他們涉嫌透過營運網購平台,向其中一名被通緝人士羅冠聰提供資金援助。英國政府在當地時間周一,更改對香港的旅遊建議,新版建議強調《國安法》適用於香港境內外,包括在英國進行的活動及言論,不論任何國籍和居住地,個人或組織均有可能涉《國安法》,或面對檢控。
英國政府官網指,香港國安處已發出通緝令,並懸紅拘捕居住在香港以外的人,當中包括現居英國的人。新版建議強調《國安法》具境外法律效力,稱「國安法適用於所有香港境內外的活動,包括英國境內。不論任何國籍和居住地,國安法一律適用所有人。」提醒任何支持涉違反《國安法》人士的有關批評港府或中國的政治活動及言論,同樣有可能面臨檢控。
「The NSL applies to activities conducted both inside and outside Hong Kong, which includes activities conducted in the UK.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applies to all individuals irrespective of nationality or residency. 」
建議指,若涉違反《國安法》活動,不論個人或組織,均有可能在香港境內被捕。新建議亦提到,涉《國安法》被捕人士有可能被移送到中國,然而香港與中國均不承認雙重國籍。
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