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警方國安處周三(30日)拘捕網媒「爆炸頭」創辦人鄧浩榮及市民李盈姿,多間傳媒引述消息指,二人涉嫌於今年 8 月 31 日在太子站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至今 8 人因同日事件被捕。翻查資料,「爆炸頭」8 月 31 日以記者身份在太子站外採訪,傳媒引述警方稱「有反政府網媒記者手持黃傘在現場直播報道」。被捕人被扣留調查,警方稱拘捕行動仍然繼續。
「爆炸頭」被捕的消息首先由《星島日報》於上午披露,《星島》於鄧浩榮被捕的佐敦道寶輝閣下守候,鄧身穿灰色上衣及黑衣短褲,雙手被手銬反鎖背後,由警方國安處人員帶上警方七人車,警員亦把相信裝有證物的膠箱放進七人車車尾箱。鄧浩榮其後被押送至油麻地警署。
多間傳媒其後引述消息報道案情,指警方過去 4 日再就本年 8 月 31 日太子站聚集案拘捕 5 人,除 37 歲的鄧浩榮外,還包括 4 名年齡介乎 46 至 65 歲的市民,連同 9 月 3 日被捕的 3 人,令總被捕人數增至 8 人。
案情指涉案者事發當晚在太子站外手持花束站立,其間叫喊具煽動性的口號,涉嫌散播假消息、以謊言攻擊特區政府和抹黑警隊,從而煽動他人憎恨特區政府和執法部門,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24 條「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傳媒引述警方強調「8.31」事件無事實根據,稱別有用心人士散播流言,企圖危害社會安寧。
無國界記者(RSF)譴責香港警方拘捕鄧浩榮,形容香港再一次把新聞工作視作罪行,無國界記者亞太區倡議專員白奧蘭(Aleksandra Bielakowska)稱,國家安全在香港被用作扼殺獨立新聞工作者,要求港府馬上釋放鄧浩榮,並確保新聞工作者可在無需憂慮受報復下報道。
|8.31晚多人持黃色雨傘站立
今年 8 月 31 日晚上太子站一帶有市民站立,鄧浩榮曾到場採訪,他當時報道指當晚下雨,避雨的人群巧合地打開不同款式的黃色雨傘,現場照片可見有兩把雨傘為《蘋果日報》印製的紀念版,一把印有「香港加油」藝術字樣,部分則為淨色。2019 年 9 月起一度被圍封逾兩個月的太子站 B1 出口亦有市民手持鮮花經過及停留,有人當場被帶走。
鄧浩榮出生於 1989 年 6 月 4 日,2020 年以其「爆炸頭」髮型創立同名網媒,報道內容主要為港聞,亦有兩岸和國際新聞,並於支聯會案判刑、宏福苑特別業主大會、香港重光紀念儀式、六四周年紀念日等事件期間採訪。
棱角編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