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個數字表面上睇,似乎係FWC突然面對一場「案件爆炸」。但如果將時間拉長少少,其實會發現問題並唔係突然出現。2023–24年度,FWC已經收到40,193宗申請;2024–25年度再增加至44,075宗,而2025–26年度更加去到53,617宗。即係話,過去幾年嘅增長係持續發生,而唔係單純某一年突然出現異常。既是如此,便值得傾下,「到底發生了甚麼事」?
FWC最近將人工智能列為重要因素,呢點並冇問題。FWC嘅研究顯示,大約40%個人申請人承認曾經使用AI協助準備或者處理自己嘅案件。AI降低咗普通人進入法律程序嘅行政、認知同情緒門檻,亦可以幫申請人理解程序、整理文件,甚至協助判斷應該提出邊一類申請。FWC因此認為,AI係近期申請量急升嘅一個重要推動因素。
另外,FWC自己嘅數據已經顯示,案件增加其實主要集中喺unfair dismissal同General Protections dismissal兩大類,而後者嘅增長尤其明顯。2024–25年度,FWC收到6,209宗General Protections dismissal申請,比五年平均高27%;到2025–26年度第一季,呢類申請達到2,102宗,較過去三年同期平均高57%。FWC其後更加表示,General Protections dismissal申請喺截至2025–26年度嘅三年期間,預計增加約80%。嘩!咩料?
General Protections本身同傳統嘅unfair dismissal並唔一樣。佢涉及workplace rights、adverse action、discrimination以及其他受法律保護嘅理由。換句話講,一宗僱傭關係終止嘅爭議,已經唔再只係「公司炒人係咪公平」咁簡單,而係可以涉及公司點解作出決定、僱員之前有冇提出投訴、行使權利、請假、查詢薪酬或者其他受保護行為。
以前一個工作場所問題,可能係HR、主管同僱員坐低傾一次就解決;而家當雙方知道某一個行為可能牽涉General Protections,爭議就有機會由「人事問題」變成「法律問題」。
第二個因素係自我代表(self-represented)申請人增加。
FWC已經將self-represented applicants列為目前改革需要處理嘅其中一個因素。換句話講,越來越多人唔一定透過律師或者工會,而係自己進入FWC程序。一方面,在資料爆炸嘅今日,法律制度更加容易接觸,一啲冇能力聘請律師嘅人,唔代表佢唔應該有機會尋求公義。That’s the bright side;The dark side?當一個制度由「專業代表主導」逐漸變成「任何人都可以直接進入」,案件數量自然可能增加,而申請質素亦會出現更大差異。而AI,成為了Fair Work cases的放大器,這個相信無人會不同意。
重有一點,FWC本身嘅工作範圍亦正在擴大。例如由2024年8月26日起,FWC因應Closing Loopholes No. 2相關修例,開始獲得處理employee-like workers及digital labour platform相關事項嘅新權力,包括處理部分數碼平台工作者嘅最低標準及不公平停用等爭議。新嘅法規帶來新嘅管轄範圍,自然亦有機會帶來新嘅案件,FWC嘅案件數量增加,其實並唔令人意外。
最後,當更多新條例引進,加進現行制度,自然也會增加案件數量。過去HR處理員工問題,核心可能係performance、misconduct、attendance、behaviour或者relationship management。但近年僱主處理任何一項人事決定,都需要更加小心考慮Fair Work Act、General Protections、discrimination、workplace rights、psychosocial hazards、sexual harassment、right to disconnect等不同法律框架。FWC喺2024年8月開始亦獲得處理right to disconnect、casual employment、sham contracting、protected workplace rights,以及employee-like workers等新範疇嘅相關權力。結果係:一個原本可能只係「公司覺得員工表現唔符合要求」嘅決定,最後可能變成一宗法律爭議。
當僱主知道任何解僱都有可能被挑戰,HR自然會更加依賴文件、程序、warning、performance management、consultation同record keeping。呢啲做法可以保障僱主及僱員,但同時亦令整個僱傭關係變得更加程序化。
FWC本身嘅資源,現在似乎已經去到一個臨界位置。FWC已經公開承認,目前嘅工作量增加,喺現有operational、performance同funding structures之下並唔可持續。FWC亦表示,持續增加嘅工作量已經令佢需要改革case management流程,以應付不斷增加嘅需求。當一個審裁機構需要花大量資源處理大量申請,真正有重大公共價值、複雜或者需要深入考慮嘅案件,會唔會因此受到影響?呢個雖然係推論,但絕對值得問。
FWC目前亦正推行新嘅case management模式,包括針對General Protections案件嘅targeted early intervention同resolution-focused conference,希望更加有效率咁處理不斷增加嘅案件。FWC亦已經推出MyFWC等數碼工具,以及新嘅General Protections screening quiz,協助申請人喺提出申請之前了解自己係咪符合資格,以及應該採取邊一條途徑。
畢竟,每多一件案件都會增加制度所需要嘅時間同資源,而相關公共服務成本最終亦需要由公共資源承擔;但如果純粹提高申請門檻,又可能令真正受到不公平對待嘅僱員更加難尋求公義。所以真正需要建立嘅,可能係一個更加有效率嘅「前端篩選」制度。
有理據、有法律爭議、值得FWC介入嘅案件,應該更加快得到處理;明顯冇管轄權、冇合理法律基礎或者只係因為當事人對結果不滿而提出嘅案件,就應該更加快被分流。FWC主席Adam Hatcher亦已經提出,希望可以透過進一步修改法例,更快處理部分「unmeritorious applications」。
在AI變得更加普及,任何人都可以喺幾分鐘內產生一份看似專業嘅法律文件嘅年代,FWC面對嘅問題將唔再係「識唔識寫申請」,而係「有冇一個真正值得審理嘅案件」。現時嘅53,617宗申請,反映嘅係澳洲勞資關係正進入一個新階段:僱員更加知道自己嘅權利,法律保障範圍更加廣泛,自我代表更加普遍,工作模式更加多元,而AI就將進入制度嘅成本進一步降低。
這,更可能只是一個開始。
關於作者:作者為一企業人事部職員,同時為合資格Life Coach,國際九型人格師、MBTI及DISC Advance持牌培訓師。最鍾意玩玩具同寫下嘢。現我城隕落,無比哀嘆,盼一盡綿力,將文化保存,以文會友,抒發一下。這篇文章,歡迎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