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47人案正在審訊期間,同涉該案、目前流亡澳洲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昨日(2月18日)在社交媒體發文,指他的香港律師收到香港警方致函, 要求他帶同該信及身份證明文件返港自首。今次是許智峯首次經律師收到警方公函,他說:「警方今次係試圖纏擾我嘅律師,等於係一種威脅。」再者警方的國安部門有80億預算,無論如何都要「揾啲嘢」來做當交差。
許智峯在社交媒體發文,「港共警方昨日煞有介事寄了封公函比我香港的代表律師,說我在2021年8月時因違反國安法 – 煽動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勢力,被法庭頒下通緝令,建議我帶同該信及身份證明文件,回港向警方自首。」其實過去兩年,香港警方一直透過電郵或Facebook跟許智峯聯絡,今次是首次發信給他的代表律師,建議他返港自首。
許智峯收到律師代轉的警方公函時,亦感到好可笑。因為警方明明是可以直接跟他聯絡,所以他才說跟警方都做了足足兩年筆友。至於信件的內容,「根本好荒謬,因為信中內容,基本全世界嘅人都知道對錯在邊度,個啲所謂「分裂國家」同「勾結外國勢力」,簡單咁講,就係香港人爭取自由之嘛。」
對於警方今次明知他已身在澳洲,仍繞道發信給他的代表律師,許智峯認為是一種纏擾手段,不單是針對他,也是針對協助他處理私人撿控的律師行。年前許智峯眾籌就「交通警關家榮西灣河開槍射傷示威者」、「的士司機鄭國泉駕的士撞入示威人群」、「要求警方公開大量使用催淚彈的資料」等作出私人撿控,之後因為律政司介入,上述案件無法繼續進行。由於訟費申請及後續文件,負責的律師仍需花費數年時間處理,眾籌的錢仍然存放於律師行的專項戶口。
許智峯說:「啲錢乾乾淨淨,警方無借口去搞,於是揾啲嘢嚟纏擾,對律師樓來講,等於一個威脅,暗示你頭上有把刀,隨時會斬落嚟,對律師樓同喺個度做嘢嘅人,都係一種心理壓力。」另一個原因是,警方國安部門有80億預算,無論如何都要找事情做,今次可能是要證明,他們仍然繼續向許智峯施壓,好向北京方面交差。
《棱角The Points》編輯部
I just received this from the Hong Kong Police, asking me to surrender to them under the arrest warrant for incitement to secession and collusion with foreign forces. What do you think I should say in reply? pic.twitter.com/rE707aTc3H
— Ted Hui (Chi-fung Hui) (@tedhuichifung) February 1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