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47人案第6日審訊,區諾軒以控方證人身份開始作供。有47人案被告的親友向《棱角》透露,區諾軒去年寫信勸十多名被告認罪。
區諾軒當時還押約一年,他在信中指自己已認罪並錄取無損權益口供,稱國安法與普通法不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從輕發落,而落口供是滿足條款的方法之一,又透露自己認罪的另一個原因,是不認同「攬炒論」。
他在信中勸被告如認為「冇得打」,可考慮認罪,認為愈多人落口供,是最恰當的處理方法。
他表示,雖然要法庭接納就要無可避免將所知實情道出,但不誇張、講事實,公允待人,才對得起同案、對得起歷史考驗。
他又指,自己寧願用較合作方式,讓事件早日落幕,認為抗爭思維在此刻無意義。他表示,「民主運動是為了人民幸福,而不是沒有未來的玉石俱焚」。
新聞來源: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