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公民吳政亨,在47人初選案被控方列為組織者,並指他在初選中扮演關鍵角色。不過有份參加初選,現流亡澳洲的許智峰則認為吳政亨是完全無辜,最多也只是協助宣傳; 更坦言政界以至公民社會中人根本不認識吳政亨,控方的指控絕對是穿鑿附會。
47人初選案中,16名不認罪被告之一的吳政亨,被指為初選的組織者之一,控以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該罪的刑期最高為終身監禁。現流亡澳洲、有份參加初選的許智峯表示,吳政亨被指為組織者,他完全是無辜的,因為他可以這樣說,在政界及公民社會絕大多數人都不認識吳政亨,不但只不相識,甚至不知道他是誰,他似乎是以個人自發協助初選宣傳,控方列他為組織者,絕對是穿鑿附會。
47人初選案開審時,控方的開案陳詞,形容吳政亨是關鍵人物,指吳政亨以「李伯盧」之名行事,他不單協助戴耀廷設計整個初選計劃,更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呼籲市民「不支持、不參與、不服從」。早在2016年擔任戴「雷動計劃」的義工,指他曾在《蘋果日報》刊頭版廣告,及致函公眾人物尋求支持,並開設YouTube頻道推動其運動。
被指為初選組織者及控方證人的區諾軒,被何啟明的辯方律師盤問時表示不認識吳政亨,戴耀廷只是指「李伯盧」是支持者,也從不視吳政亨是初選的組織者。不過,另一名控方證人趙家賢則表示從不認識吳政亨,亦從來沒有接觸,直至被捕上庭,趙家賢才知悉「李伯盧」的真實身分是吳政亨。當法官陳慶偉問趙家賢是否有感「李伯盧」是「35+」初選組織者之一,趙家賢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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