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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總理訪華 港人組織發公開信要求為47人案被告吳政亨發聲 吳政亨獄中寫信:我幾時先可以返澳洲?

澳洲香港人組織澳港聯聯同當地多個港人組織、許智峯及任建峰等向即將訪華的澳洲總理阿爾巴尼斯及外交部長黄英賢發公開信,要求關注47人初選案被告澳洲國民吳政亨,並希望總理會見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時,提出要求領事探訪權、人道對待以及公平審訊。據知,澳洲駐港領事曾多次要求探訪吳政亨,均被港府拒絕。澳洲ABC新聞取得一封吳政亨的獄中信件,信中他表示很想念澳洲,這個他視為「 家」的地方。

政治素人網名「李伯盧」的吳政亨,在47人初選案中被指為立法會民間初選的5名組織者之一,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若被判有罪,刑期是由10年至終身監禁。澳洲的香港人組織澳港聯聯同澳洲6個港人組織,向澳洲總理阿爾巴尼斯(Anthony Albanese) 及外交部長黃英賢(Penny Wong)發出公開信。信中要求,總理11月4日訪華並將與習近平會面,重建澳中兩國外交及經濟關係時,切勿忘記為人權發聲,尤其香港實施國安法之後,大舉檢控民主派人士,當中一名澳洲國民吳政亨被指涉47人初選案。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這些被捕人士中,有一位澳洲公民吳政亨先生。他被指參與組織2020年香港立法會民間初選而遭控違反國安法。吳先生至今仍認為他沒有犯罪,並積極為控罪答辯,期望有一個公平審訊結果。」

他們強烈要求澳洲總理在會見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時,提出對吳政亨先生的關注,並要求給予他領事探訪權、人道對待和公平審訊。

據資料顯示,澳洲外交部曾承認一名澳洲國民被控國安法罪名,曾多次要求探望,但遭香港政府拒絕;當時外交部指根據中國的公民法,該人被視為中國公民,而中國的公民法不承認雙重國籍; 而香港入境處則在其官網上寫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如果你是在中國內地或香港出生並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或前居民,你是中國公民。你不會因持有外國護照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享有領事保護權」。除非向入境處提出放棄中國國籍而獲批准,否則難以獲得外國領事保護。澳洲外交部對香港的旅遊警告中,特別提醒擁有澳洲及中國雙重國籍的香港人若在港遭到檢控,會被拒領事探訪的權利。

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 Watch澳洲部總監Daniela Gavshon表示,吳政亨的案件是中國政府打壓香港民主運動的眾多案例之一,總理阿爾巴尼斯訪華時應該敦促中國政府撤銷指控及釋放吳政亨,澳洲政府有責任幫助他。

澳洲ABC新聞取得一封吳政亨的獄中信件,信中吳政亨表示獄中生活是一種折磨,不止於身體上的折磨,更是精神上無盡的折磨。在獄中,他想起他在澳洲的生活,自13歲起視為「家」的國家,令他不禁想何時可以回到澳洲。信中,他形容自己是「雪梨人」,很懷念當年到 Paddington逛周末市場,到Newtown找平貨,或看一部獨立電影,感受一下那裡的藝術氣息。那裡不但有他的家人和朋友,還有跟街上的人隨意的一聲「G’ day」,在巴士上的隨意交談。 「或者我是懷念被朋友叫我『Bogan』的日子」(Bogan是澳洲俚語,意近香港人「廢青」). 吳政亨在47人案中,是16名不認罪被告之一。在另一封吳政亨致友人的信中,他形容「不認罪的決定」是他生命最大的爭戰,他不認為自己犯了罪,他害怕但不會退。

屬政治素人的吳政亨,在澳洲完成大學教育之後,返回香港發展事業,主要從事金融工作。在香港居住的15年間,從未參與過任何政治選舉,在2020年立法會民主派初選前夕,吳政亨發起「三投三不投」的聯署,希望民主派陣營在立法會選舉團結一致,更自費在《蘋果日報》刊登頭版廣告呼籲。他被指為戴耀廷的支持者,但香港民主派及社運人士等對他所知不多。

前立法會議員、現流亡澳洲的許智峰表示,吳政亨被控為初選的組織者,是非常無辜的。政界及公民社會中人根本不認識他,他似乎是一個人自發去幫助初選宣傳,控方將他列為組織者,絕對是穿鑿附會。

新聞來源:棱角編輯部、ABC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