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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向代表律師發信促回港自首 許智峯斥纏擾律師樓手段

民主派初選47人案正在審訊期間,同涉該案、目前流亡澳洲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昨日(2月18日)在社交媒體發文,指他的香港律師收到香港警方致函, 要求他帶同該信及身份證明文件返港自首。今次是許智峯首次經律師收到警方公函,他說:「警方今次係試圖纏擾我嘅律師,等於係一種威脅。」再者警方的國安部門有80億預算,無論如何都要「揾啲嘢」來做當交差。

許智峯在社交媒體發文,「港共警方昨日煞有介事寄了封公函比我香港的代表律師,說我在2021年8月時因違反國安法 – 煽動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勢力,被法庭頒下通緝令,建議我帶同該信及身份證明文件,回港向警方自首。」其實過去兩年,香港警方一直透過電郵或Facebook跟許智峯聯絡,今次是首次發信給他的代表律師,建議他返港自首。

許智峯收到律師代轉的警方公函時,亦感到好可笑。因為警方明明是可以直接跟他聯絡,所以他才說跟警方都做了足足兩年筆友。至於信件的內容,「根本好荒謬,因為信中內容,基本全世界嘅人都知道對錯在邊度,個啲所謂「分裂國家」同「勾結外國勢力」,簡單咁講,就係香港人爭取自由之嘛。」

對於警方今次明知他已身在澳洲,仍繞道發信給他的代表律師,許智峯認為是一種纏擾手段,不單是針對他,也是針對協助他處理私人撿控的律師行。年前許智峯眾籌就「交通警關家榮西灣河開槍射傷示威者」、「的士司機鄭國泉駕的士撞入示威人群」、「要求警方公開大量使用催淚彈的資料」等作出私人撿控,之後因為律政司介入,上述案件無法繼續進行。由於訟費申請及後續文件,負責的律師仍需花費數年時間處理,眾籌的錢仍然存放於律師行的專項戶口。

許智峯說:「啲錢乾乾淨淨,警方無借口去搞,於是揾啲嘢嚟纏擾,對律師樓來講,等於一個威脅,暗示你頭上有把刀,隨時會斬落嚟,對律師樓同喺個度做嘢嘅人,都係一種心理壓力。」另一個原因是,警方國安部門有80億預算,無論如何都要找事情做,今次可能是要證明,他們仍然繼續向許智峯施壓,好向北京方面交差。

《棱角The Points》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