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政治 宏福苑大火報告|李家超率官...

宏福苑大火報告|李家超率官員鞠躬道歉 房屋局長何永賢請辭 報告稱無證據黃碧嬌涉圍標 四部門監管失當須追責

大埔宏福苑去年 11 月 26 日發生五級大火,造成 168 人死亡,包括一名殉職消防員。獨立委員會調查報告周四(29日)公開。行政長官李家超率領多名官員向災民及市民鞠躬道歉,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則提出請辭,李家超接納其辭職安排,何永賢即日起停止職務,由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兼任署理房屋局局長。

中聯辦發言人周四回應特區政府公布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問責安排及改革措施,指政府就事件誠摯道歉,展現實事求是、依法問責的嚴肅態度。

報告分為兩卷,共1,013頁,涵蓋火災成因、政府部門監管責任,以及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的招標爭議。政府將調查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的監管責任,預計三個月內完成。至於捲入宏福苑「離世授權票」爭議的民建聯成員、時任大埔區議員黃碧嬌,報告稱現有證據未顯示她及區議員梅少峰參與圍標或反競爭行為,但指出居民質疑黃碧嬌在招標過程中的角色「可以理解」。

何永賢稱願承擔政治責任

何永賢未有出席李家超下午舉行的記者會。李家超表示,何永賢已於周三(28日)與他會面時提出請辭,願意承擔政治責任,他接納其請辭,何永賢周四起停止職務。

她周四傍晚發表聲明,表示前一日與李家超會面時提出請辭,作為房屋局局長,願意為宏福苑火災承擔政治責任。她希望逝者安息,家人安心前行,早日走出傷痛。

何永賢回顧自 2022 年 7 月 1 日出任房屋局局長以來的工作,包括推動簡約公屋、縮短公屋輪候時間、推行簡樸房制度、處理不合規格的劏房及打擊濫用公屋等。她感謝中央、行政長官及政府團隊的支持,並勉勵房屋局同事繼續做好工作。

僅一官員「落馬」 李家超:已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

對於為何只有何永賢一名局長請辭,李家超表示,決定政治問責人選時,已綜合考慮官員在事件中的角色、政策範圍與事件的關係、問題屬政策或執行層面、下屬的行事表現,以及政府團隊未來須推行的改革工作等因素。

他指出,火災涉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的工作範圍,雖然不涉及何永賢本人犯錯,仍認為她應承擔政治責任。被問到自己是否需要問責,李家超稱,作為政府的第一責任人,須帶領政府直視問題、解決問題及推動改革,並已代表政府向災民及市民道歉。

四部門監管責任 政府料三個月內完成調查

行政問責方面,李家超點名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指相關部門在監管工作上存在不足。政府將按部門首長責任制啟動第二級調查,追究相關公務員的個人責任,預計三個月內完成。

報告檢視樓宇維修期間的工程監管、消防安全風險識別,以及相關部門巡查和執法工作的不足。當中涉及維修工程期間的消防安全安排、施工物料風險,以及部門有否妥善履行監管職責等問題。

政府表示,將加強樓宇維修工程監督及支援業主,並研究立法將樓宇維修工程圍標刑事化,建議最高可判監 10 年及罰款 1,000 萬元。政府亦計劃成立新的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機構,並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督導委員會,統籌落實報告建議及相關改革措施。

黃碧嬌稱火災前不認識宏業董事

獨立委員會報告亦提及時任大埔區議員黃碧嬌及區議員梅少峰。報告指出,委員會所得證據未顯示兩人參與圍標或反競爭行為;但報告亦表示,居民對黃碧嬌在宏福苑工程招標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存有疑問「可以理解」。

黃碧嬌向委員會提交的書面陳述稱,2021 年 11 月 17 日,她獲宏福苑前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鄧國權邀請,出任法團義務顧問。她指職務屬無薪及諮詢性質,沒有決策權,亦沒有參與承建商選擇、標書評審或維修工程預算編製,因此認為毋須申報利益。

她又否認在火災前認識工程承建商宏業及其董事侯華建,稱火災後才透過新聞報道得知侯華建的身分;她亦否認曾派發福袋以換取授權票。

黃碧嬌承認曾在 2021 年 12 月 11 日及 2024 年 9 月 6 日兩次業主立案法團會議上持有居民授權票。合安管理紀錄顯示,她在兩次會議分別親自持有 29 張及 24 張授權票,涉及 373 份及 318 份不可分割業權,兩次均排名第五。她稱,部分居民反對撤換當時的法團,請她代為投票反對相關議案;她否認曾代表居民就其他決議投票,包括 2021 年會議委聘鴻毅為顧問公司的決議。

至於協助收集的授權票,黃碧嬌在今年 5 月 8 日的信件中稱,她透過法團成員、義工及社區熟人,協助收集 2021 年及 2024 年會議的授權票分別 131 張及 148 張,再交到管理處,並否認向陌生人索取授權票。合安一份列出約 131 張與 2021 年會議相關授權票的試算表則顯示,當中大部分並非委任黃碧嬌本人為代表。兩次會議的授權票總數分別為 520 張及 746 張;她所稱協助收集的數目,與本人親自持有的授權票並非同一概念。

如涉不當應由執法機構調查

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在報告中指出,黃碧嬌參與其中,加深了居民對選擇顧問及承建商過程的爭議,居民對其角色存疑可以理解。不過,單憑某人持有大量授權票,或部分法團成員支持特定顧問及承建商,並不足以證明涉及非法圍標。如有人在收集授權票過程中暗地取得利益,則應由執法機構調查。

棱角編輯部

支持我們:https://points-media.com/sup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