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去年 11 月發生五級大火,造成 168 人死亡。警方及廉政公署其後起訴工程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及 7 名人士,合共涉及 25 項控罪,包括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案件周四(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14 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以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控方表示,涉及串謀詐騙等罪的案件仍需索取法律意見,以研究如何處理各被告的控罪,包括會否新增或修訂控罪。至於誤殺案,則需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並就案件索取專家意見。控方亦表示,希望下次提訊時能進一步確定案件的處理安排,包括應由哪一級法院審理。
案件合共涉及 25 項控罪。警方就誤殺罪提出 5 項控罪,涉宏業、鴻毅,以及宏業時任董事兼技術董事何建業(52歲)、鴻毅董事黃俠然(40歲)和鴻毅時任董事兼註冊檢驗人員吳躍(44歲)。廉署則提出另外 20 項控罪,包括 3 項串謀詐騙、5 項洗黑錢、2 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 10 項逃稅,涉及 7 名人士及兩間公司。
被告宏業董事侯華建(54歲)、鴻毅職員李敏(33歲)及黃俠然妻子鍾素芬(41歲)續准保釋;其餘被告須繼續還押候審。所有被告目前毋須答辯,相關指控仍有待法庭審理。
獨立調查報告部分內容被遮蓋

政府周四公布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報告。政府表示,報告中部分內容可能對相關刑事檢控造成實際或觀感上不恰當影響,因此作出遮蓋,待所有相關刑事司法程序完成後,才公開完整報告。
報告第 10 章涉及工程承建商、工程顧問及私營機構的責任,當中「宏業及鴻毅的整體過失」部分亦有內容被遮蓋。報告公開部分則涉及工程監督、施工安全及相關消防風險等問題;至於被遮蓋部分的具體內容,仍有待相關刑事司法程序完成後,政府公布完整報告。

報告指出,宏業作為總承建商,涉及使用非阻燃棚網、在樓梯間開設俗稱「生口」的開口、未有妥善清理棚架及平台上的可燃物,以及在窗戶鋪設易燃發泡膠板等問題;鴻毅則涉及工程監督方面的問題。報告亦就相關施工及監督安排未有妥善處理多項火警風險作出檢視。
報告亦提及棚網測試影片。2024 年 10 月,房屋局獨立審查組測試宏福苑棚網時,部分樣本經打火機點燃約 15 秒後,移開火源仍持續燃燒約 10 秒,直至有人將火吹熄。報告指出,宏業、業主立案法團及置邦提交的測試影片,均未有呈現棚網移離火源後持續燃燒的片段;獨立審查組提交的影片則有顯示。
宏業獲批逾 3 億元工程合約 涉招標造假
廉署指控,部分控罪涉及宏福苑大維修工程招標期間涉嫌造假。控方指稱,2023 年 5 月至 2024 年 4 月期間,有人涉嫌在承建商投標分析報告中隱瞞宏業過往的訴訟紀錄,並誇大其評分,令業主立案法團及業主在選擇承建商時受到誤導,宏業最終獲批總值逾 3 億元的大維修合約。
另一項串謀詐騙控罪則涉及鴻毅及其職員,涉嫌向市區重建局提交載有不實資料的承建商投標分析報告,並將報告上載至市建局電子平台,供宏福苑業主查閱,以促成工程合約批出。
《棱角》去年翻查資料,根據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在網上公開文件,參與投標的承建商共有 57 間;宏業在面試環節獲 75 分,排名第三,低於獲 80 分的樹深建築及獲77分的俊豪建築。宏業最終在鴻毅撰寫的評標報告中獲評 90 分。
另一項串謀詐騙控罪涉及鴻毅參與的 86 項樓宇維修工程,包括宏福苑大維修。廉署指,鴻毅、黃俠然、吳躍及洪國偉涉嫌串謀詐騙屋宇署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訛稱吳躍會履行或已履行註冊檢驗人員的法定檢驗及監督職責,並為部分工程簽署強制驗樓計劃所需的報告;惟吳躍涉嫌沒有妥善履行相關職責。
涉處理逾 4,000 萬元現金及逃稅
洗黑錢控罪方面,控方指稱,黃俠然、其妻子鍾素芬及鴻毅職員李敏涉嫌在 2019 年至 2025 年間,透過公司及個人銀行戶口處理懷疑犯罪得益,涉及現金總額逾 4,000 萬元。廉署又指,大部分存入鴻毅戶口的現金,沒有相應商業紀錄或單據解釋來源。
控方指稱,黃俠然及鴻毅涉嫌在兩個稅務年度的報稅表中虛報公司營業額及偽造帳目。另外,洪國偉涉嫌與黃俠然隱藏一袋約 60 萬元現金,以及煽惑吳躍向房屋局獨立審查組作出虛假陳述,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官指鴻毅若無代表出席 可按不認罪處理
鴻毅於今年 9 月 16 日被高等法院頒令清盤,並委任臨時清盤人。聆訊期間,法庭關注鴻毅下次提訊時會否安排法律代表。黃俠然表示需先諮詢法律意見。裁判官指出,若公司沒有代表出席,法律上可視作不認罪並繼續審訊,但可能耗費更多公帑及法庭時間。
WKCC2701-2/2026
棱角編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