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發言人周一(5日)表示,強烈反對及不滿英國外交部印太事務官員近日覆函英國國會議員,就支聯會案判決作出「不實」及「抹黑香港司法制度」的評論,並批評有關言論干預香港事務。
發言人表示,立法會支持高等法院原訟庭就案件作出的判決,並反對外國勢力就案件作出抹黑、詆毀及攻擊,批評有關做法借機干涉中國內政。
香港高等法院今年 8 月 21 日宣判支聯會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英國外交部印太事務政務次官(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Indo-Pacific)榮樂思(Rosie Winterton)就支聯會案裁決發表聲明,稱裁決進一步顯示,即使是和平的悼念行為,在香港亦被當局視為國家安全威脅。她又批評北京廣泛運用《港區國安法》「懲罰」及「限制」和平表達,認為有關做法削弱中國根據 1984 年《中英聯合聲明》對香港作出的承諾;英方並重申要求撤銷《港區國安法》,以及尊重香港特區的權利和自由。
立法會斥英方踐踏法治精神
立法會發言人反駁,英方官員稱和平悼念行為在香港被視為國家安全威脅,是無視案件事實及混淆視聽。
發言人稱,法庭指出,被告並非因《香港國安法》實施前的政治思想或行為而受審,而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以推翻及破壞中國共產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下的領導地位為目標,作出相關煽動行為。
發言人認為,有關行為企圖令香港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以達到破壞國家根本制度的目的,並指英方官員將相關行為美化為和平活動,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
稱英無權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
發言人又重申,正如特區政府早前回應英國所謂香港半年報告時指出,《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內容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並沒有授權英國在香港回歸祖國後干預香港事務;香港回歸後,英國對香港沒有主權、治權或監督權。
發言人又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訂明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國家憲制秩序的核心和基礎,認為沒有任何國家的憲法容許公民顛覆既定的憲制秩序及國家根本制度。
發言人批評,英國自身亦有多項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卻對香港特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措施作出批評,認為是「雙重標準」,並要求英方停止干涉香港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