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最新 港府「轉軚」業主大會授權票...

港府「轉軚」業主大會授權票續「無上限」 稱過半民意不支持 民建聯曾表態反對授權票上限

香港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周二(3日)向立法會就修改《建築物管理條例》提交文件,宣佈不再依照此前建議,向業主大會每人可持有的授權票設立上限,換言之日後任何人仍可藉收集大量授權票,影響業主大會結果。特區政府解釋稱,放棄設立授權票上限是出於在公眾諮詢期間,逾五成人士提出反對意見,形容未能達成廣泛共識。翻查資料,立法會第一大黨民建聯 9 月曾反對就授權票設上限。

特區政府 8 月就修改《建築物管理條例》展開公眾諮詢,其中一項建議是設立授權票上限,若大廈單位數目為 50 個或以下,每人只可持有一份授權書,即最多「一人兩票」,若單位數量多於 50 個,每人亦只可持有 20 份,或相當於單位總數 2% 的授權書,即最多「一人 21 票」。政府當時表示設立上限有助「防止個別人士透過收集大量委任代表文書,集中操控業主大會的投票結果」。

不過特區政府在最新的文件上改變立場,稱公眾諮詢期間逾五成意見表示反對設授權書上限,對上限門檻及「如何識別」授權書等亦未有共識。至於當局此前提出「只有親屬可領授權書」的修訂,公眾諮詢則有近七成反對意見,局方同樣宣佈撤回建議,即日後業主仍可授權沒有親屬關係的人如區議員,出席業主大會並投票。

|稱可由物管公司或法團主席核實授權書

局方提出加強抽查及核實授權書以回應市民關注,稱可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抽查和核實,如沒有聘用持牌物業管理公司,則由業主立案法團管委會主席負責。按照文件建議的安排,若以宏福苑為例,假如新規則獲實施,抽查和核實工作將由被獨立委員會報告點名批評的物管公司「置邦」負責。

民建聯 9 月就修例發稿,表示希望政府不要就授權書設立上限,稱這是「為確保會議取得足夠業主人數順利召開」和「理順會議流程」,惟建議加強核實授權書真偽,防止有人冒簽;另一主要政黨工聯會當時則支持設授權票上限。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一(9日)討論修例。

棱角編輯部

支持我們:https://points-media.com/sup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