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國內政大臣馬曼婷(Shabana Mahmood)周一(2日)公佈收緊移民政策的文件,撤消持有效簽證者只要居英 5 年即可申請無限期居留(ILR)的規定,改為以入息量度他們的貢獻。馬曼婷其後在國會接受質詢時,未否認 BN(O) 港人英語能力要求被提高,但表明收入門檻可獲豁免。組織「香港監察」周二(3日)發聲明表示獲悉 BN(O) 人士申請無限期居留時,可獲豁免收入要求,但英文能力門檻將增至較現時高一級的「B2」,且收緊刑事罪行記錄和不得領取公帑的要求,惟暫未被官方正式確認。另一組織「蒲公英互助網絡」則憂慮因政治事件而在香港留下案底的人,具體審查和豁免安排仍未明確。
英國內政部表明日後不再根據「居英 5 年」原則批出永久居留權,改為衡量申請者的「貢獻和特質」(contribution and character),並列出 4 項必要條件,包括沒有刑事罪行記錄、「高水平」即相當於英國 A-Level 程度英語、沒有「虧欠」納稅人,以及「持續貢獻」英國國民保險。
對於居英年期,英國內政部稱年薪高於 50,271 英鎊(約52.9萬港元)者,以及醫護人員和教師,可繼續在居英 5 年後申請永久居留權,其他人則會改為居英滿 10 年才有資格申請。英國政府形容這是對護理工作的「全新、公平」措施,不過即使從事護理工作,他們仍需每年最少有 25,000 英鎊(約26.3萬港元)收入,才可維持本身的居英 5 年門檻。
|指移民具平等機會再申簽證
英國內政部預計約 25% 現居於英國的人不再符合原有「居英 5 年」申請無限期居留的資格,但稱他們可申請新設的 5 年期簽證以「獲得第二次機會」(will be offered a second chance)。當局預計逾 50 萬人受影響,涉及數以十億英鎊福利開支,但強調「沒有人會被迫離開」,可有「申請新簽證」的平等機會。
尋求政治庇護人士方面,英國內政部稱「合資格者」可在抵英 5 年後申請無限期居留,其他人則視乎工作及就業情況,改為 10 年或 20 年,若以小艇或其他非法途徑入境英國,申請居留權的留英年期會額外多加 10 年。新措施還設有追溯期,所有移民只要未取得 ILR,都無法按舊規則申請無限期居留。
新聞稿提及 BN(O) 簽證,稱 BN(O) 人士可「維持現有途徑」(keep their current pathways)申請居留權。馬曼婷其後接受國會質詢時,表示 BN(O) 簽證持有人日後申請無限期居留時,英語能力要求將由目前的「B1」提高至「B2」,但收入要求則「當然可獲豁免」,稱這反映英國對港人的承諾。
|稱目前屬「自動」給予居留權
英國首相貝安德稱人民希望擁有「基於管制、貢獻和獎勵守規則者」的移民制度,又指控保守黨政府在英國 2020 年脫離歐盟後,對移民湧入「失控」,形容提高門檻後的制度是「認可外國勞工對我們國家的貢獻」,但同時稱只有讓「最有貢獻價值」者較快符合申請無限期居留資格才算公平,批評有人濫用現行制度。
馬曼婷稱現時英國政府「幾乎自動」(almost automatically)給予無限期居留權,改制後則令「不守規則的人」(who don’t play by the rules)需留英更久才合資格,甚至被取消資格,形容新措施對移民和英國公民都公平。翻查資料,現時外國人透過合法渠道申請英國永久居留權時,除需居留當地 5 年,亦要支付數千英鎊的申請費,並通過英文能力資格測試和英國生活常識測試。
|團體促保留 BN(O) 現行門檻
「香港監察」指出新門檻將對港人造成難以評估(difficult to assess)的影響,即使未成年兒童及長者可獲豁免語言能力要求,但仍可能使部分人面臨困境。「香港監察」稱過去一年多不少 BN(O) 持有人及尋求政治庇護的港人都面對焦慮及不安,如今 BN(O) 人士獲局部豁免屬新保證,期望可令部分港人家庭安心,會繼續向英國政府了解新措施造成的改變。
「蒲公英互助網絡」則稱英國內政部的新措施收緊刑事記錄審查,促請當局為受政治迫害、司法不公等定罪設立豁免條款,並增設覆核機制,審視申請者的實際行為。「蒲公英互助網絡」強調即使居英 5 年門檻不變,亦不代表所有現有簽證持有人都可按原有條件獲無限期居留,要求政府交代,並保留現行 BN(O) 人士的英語水平及入息等門檻。
棱角編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