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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法官斥禁《願榮光歸香港》對象模糊 高院押後至721審理

律政司上周二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人士在任何平台,以任何形式傳播反送中運動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周一開庭,質疑律政司未有清晣釐定禁令對象,要求律政司釐清禁令對象不包括全世界(not to include the world)。律政司澄清後表示需時釐清禁令對象,案件押後至7月21日正式審理。「法政匯思」前召集人任建峰接受採訪,批評律政司申請禁制令準備工作馬虎,質疑有內部或政治壓力,才被迫倉猝遞交申請。

據《庭刊》報道,律政司在入稟狀中僅指禁制令對象為「從事相關禁制行為的任何人」,未有清晣指出被告身份。法官提出,若有人在禁令後才干犯,禁制令仍否有效。律政司回應指,「有關人士亦包括在內,並釐清指禁令對象是「正在干犯及有意圖干犯」(conducting and intending to conduct)的人士。」律政司澄清,禁令並非針對「全世界」,只針對正在傳播《願榮光歸香港》及干犯有關行為的人。

由於入稟狀中沒有指明「被告人」,法官就如何向「被告」出示禁制令,律政司建議在政府、警察、律政司官方網站發布禁制令文件,並在灣仔分區警察報案室張貼可連結至相關文件的二維碼,獲法官接納。由於禁令內容不足,禁令對象亦有待釐清,故將案件押後至7月21日才正式審理。

「法政匯思」前召集人任建峰接受《棱角》訪問時,批評律政司面對法官提問,答案模棱兩可,無法準確回答提問。「一般申請禁制令時,申請人會向法庭附上所有細章及書面陳詞,從未見過有人申請禁制令做法如此馬虎。」他質疑律政司或受到內部壓力或政治壓力,迫使他們在未有充分準備的情況下,倉猝提交申請。

新聞來源:庭刊、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