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8日,MIRROR演唱會大型屏幕突墮下,壓傷2名舞蹈員,其中阿Mo(李啟言)情況嚴重,目前仍然留醫。事故發生近半年,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兩男一女職員被起訴串謀詐騙,下月初提堂。
警方去年11月11日以涉嫌欺詐及容許物件由高處墮下罪,拘捕MIRROR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工程4名職員,及承辦商協興隆1名技術員。多間傳媒引述消息,指5人星期五(20日)早上到紅磡警署報到,當中3人被落案起訴串謀詐騙。
被起訴的兩男三女,年齡介乎41至60歲,消息指他們是藝能項目經理及技術統籌。三人均獲准保釋,案件下月提堂。
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早前經過三個月調查,發現演唱會吊起屏幕的鋼索承受力比一般的少兩成,加上護繩器壓迫令鋼索金屬疲勞釀成意外。
警方亦指承辦商藝能在申報舞台裝置及機械組件重量時涉嫌「報細數」,包括6部LED熒幕實際重量與申報的相差2.7倍;燈光支架裝置相差4.8倍;8組喇叭更是相差超過7倍。警方相信涉案人士故意虛報,以誤導康文署盡快批出演出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