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智英案控方傳召第二位「從犯證人」
- 《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開始作供
- 陳沛敏:黎智英支持香港發展民主
- 由佔中開始《蘋果》減少娛樂版面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控方下午傳召第二位「從犯證人」、《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出庭作供,由控方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負責主問。
陳沛敏憶述她在1996年加入《蘋果日報》,最後升至副社長,主要負責港聞。她表示在《蘋果日報》任職高級記者時,黎智英已有鮮明的立場,支持香港發展民主政制、尊重自由人權的價值。不過,她不否認當時《蘋果》會著重新聞的娛樂性,同時著重揭發醜聞。
陳沛敏又提到,在擔任高級記者期間,甚少有機會與黎智英對談,直至2014年擔任副總編輯後,才有更多機會在會議上與他接觸,自佔中事件開始,《蘋果日報》開始減少娛樂版面,同時每日持續報道佔中。她憶述佔中事件期間,黎智英「成日去金鐘嗰度坐」,令他成為新聞焦點,亦因此在國際上被廣泛認識。
陳沛敏又指,她在擔任副社長期間,主要負責管理紙媒運作,沒有參與太多電子版的事務,但由於紙媒很多新聞來源都與電子版有關,因此都會與負責《蘋果》電子版的前總編輯羅偉光溝通。她續指,2017至2018年間,由於黎智英想大力發展《蘋果》電子版,故重建人力資源架構,安排七成記者負責電子版新聞的編採工作,餘下三成記者負責將電子版新聞改寫成報紙上的新聞。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審訊押後至下周一(5日)再續。
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