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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LGBT外交官親述出櫃漫長路

澳洲是一個文化多元的國家,但在文化、宗教、性傾向等的共融,也經歷漫長道路,尤其是性向平權,即使在政府部門工作,LGBTQ的人士多年來的處也不容易。最近一名前外交官與伴侶訪問多名LGBTQ的外交官,講述在澳洲外交貿易部從在衣櫃內走出來的經歷。

澳洲現屆的外交貿易部(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DFAT)的部長黃英賢(Penny Wong)是首個出櫃的女國會議員及外交部長,最近一名前外交官Rhonda Piggott與伴侶出版一本新書《起舞吧: 澳洲外交貿易部 LGBTIQ 工作人員的歷史》( Let’s Dance: A History of LGBTIQ Staff in the Australian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是講述澳洲LGBT的外交官在外交職場遇到的不公平及性傾歧視。黃英賢出席新書發佈會,並表示這本書顯示了對於像DFAT這樣的機構而言,多元性有多麼重要。

澳洲前駐日本大使米勒(Bruce Miller)以「好壞參半」來形容他在澳洲外交貿易部(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DFAT)的職業生涯。作為一名男同性戀者,他在80年代加入外交貿易部,並在海外服務了18年。

當年他在坎培拉及東京工作,必須忍耐地聽着同事拿同性戀來開玩笑,甚至他自己亦因為同志的身份,被同事取笑。最惡劣的一次經驗,是一名澳洲前內閣成員到訪日本,這名部長竟然說,「覺得取笑大使館裡的男同性戀特別有意思。」米勒對這件事非常生氣,但當時只當作是工作的一部分。

本書作者是前澳洲外交與貿易部外交官皮戈特(Rhonda Piggott),曾駐巴西、瑞士和比利時等國家大使館,並參與一系列政策和貿易談判。她訪問了超過70多人,包括前任、現任外交官及其他來自LGBTQIA+背景的外交和聯邦事務部工作人員,他們分享了自己從20世紀50年代至今的經歷。

事實上,現今重視文化多元的澳洲,直至上世紀70年代始將男同性戀非刑事化,而當時LGBTQIA+人士在社會仍面對嚴重歧視,在外交部工作的人員自然面對巨大壓力。在50年代,曾有外交部人員因涉同性戀而遭到上司及澳洲聯邦警察調查。

即使70年代社會風氣改變,外交部逐漸接納有同性伴侶的職員,但歧視仍然存在。80年代加入外交部的Piggott表示,作為外交官不但白天上班時是代表澳洲,回到家裹你仍然是澳洲外交官,工作和私生活上有很多交集,同時也面對職場上的歧視,會有同事因為她的性向,而選擇不跟她說話,也影響她的實際工作。

當年她跟她的伴侶Susan Devereux面對另一難題是, LGBTQIA+工作人員都被視為「單身無伴侶」。她的伴侶無法取得「外交護照」,隨她到外國一起工作生活。Devereux需要自己申請旅遊簽證入境Piggott駐守的國家,而每次逗留三至六個月就要離開,再拿旅遊簽證入境,而且支出亦視作私人支出。

直至1994年,,在LGBTQIA+員工的推動下,DFAT經歷了企業談判(enterprise bargaining),該部門隨後開始承認同性伴侶,並為他們簽發外交護照。不過,這不代表歧視和微暴力(microaggression)的消失,駐日大使米勒表示,他的伴侶石澤御夫(Mikio Ishizawa)仍然生活在陰影之下,因為90年代的澳洲及日本,他很多時不被完全接納。

Piggott指出,80及90年代愛滋病盛行的時候,歧視情況尤其嚴重,很多同性戀者當時普遍受到侮辱和誤解,外交官也不例外,而外交部對員工的支持亦是很有限,而且處理方針傾向以不損害部門聲譽為主。Piggott無奈表示,外交部是相對保守的部門,甚他國家都一樣。

新聞來源:ABC 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