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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串謀煽動分裂國家罪成 41歲葡藉男判囚5年

  • 前「香港獨立黨」主席涉《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判囚5年
  • 被告涉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
  • 涉案共42則帖文,內容包括呼籲港人參與眾籌、網上聯署、聲援「12港人」案、佔領香港等
  • 辯方求情時:「香港獨立黨」在《國安法》實施前已取消註冊,被告自願入境香港,被捕後亦配合警方調查
  • 法官練錦鴻:是有計劃行為,並非因一時之氣而發洩;被告扭曲歷史,妖魔化中國政府
一名41歲葡籍男音樂教師原被控串謀煽動罪,其後改控《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周四(11日)判刑囚5年。被告為前「香港獨立黨」主席,被指在網上發佈多篇帖文,內容包括呼籲香港成為獨立國家、眾籌、向僱傭兵索取報價以「摧毀政府勢力」等。法官練錦鴻指被告煽動港人對中港仇恨,雖然被告認罪,但認為情節嚴重,故判囚5年。

案情指,被告報稱為英國皇家音樂學院教師,於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1月1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其行為違反《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

案情指涉案共42則帖文,內容包括呼籲港人參與網上聯署,要求北約進攻深圳,聲援「12港人」案、佔領香港,促請英國政府終止《中英聯合聲明》等。法官練錦鴻指,帖文橫跨28個月,可見是有計劃行為,並非因一時之氣而發洩。練官認為,被告扭曲歷史,妖魔化中國政府,並鼓勵以政治、武力手段,企圖令外國政府對付和摧毀中國和特區政府,指責指他對國際政治生態無知。他指「香港獨立黨」的社交平台有數千人追蹤,有關帖文會令不少人受扭曲的邏輯及膚淺口號影響,誤以為組織被外國支持。

辯方求情時指,「香港獨立黨」在《國安法》實施前已取消註冊,被告自願入境香港,被捕後亦配合警方調查供出手機密碼,考慮到「自動放棄犯罪」及「自動投案」,加上被告母親患有腦退化症,期望能早日與病母團聚,同時對案件感到痛苦和後悔,望法庭酌情減刑。

練官不接納求情,指被告鼓勵以暴力推翻香港政府和宣揚香港獨立,「情節嚴重」,考慮到「香港獨立黨」的追隨人數,涉案帖文涉及國際層面等,以78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練官又反駁,被告除了在警方要求下交出手機密碼外,沒有提供其他有助警方調查的資料。他指被告認罪是唯一減刑理由,但參考「呂世瑜案」,「情節嚴重」者的刑期下限是5年,故判監5年。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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