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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控《立場》及鍾劍華誹謗 法官頒永久終止聆訊


梁振英控《立場》及鍾劍華誹謗,案件原定今年8月7日開審,預留15天審訊,周一(13日)在高等法院進行審訊前審核。梁振英一方指,鍾劍華同意支付10萬元和解金,雙方已達成和解,提出無限期終止聆訊(可隨時申請恢復聆訊)。法官歐陽桂如指,相關文章已下架,加上《立場》公司董事鍾沛權已辭職,創辦人蔡東豪亦被警方通緝,認為頒令永久終止聆訊更合適。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授鍾劍華2018年撰文提及前特首梁振英和「小桃園飯局」,被網媒「立場新聞」轉載。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同年入禀高等法院,控鍾劍華及《立場新聞》誹謗。

案件周一(13 日)在高等法院進行審訊前審核,梁振英一方指雙方已達成和解,提出無限期終止聆訊,即可隨時申請恢復聆訊。惟法官歐陽桂如指,涉案文章已下架,加上《立場》公司董事鍾沛權已辭職,創辦人蔡東豪亦被警方通緝,故頒令本案永久終止聆訊。

鍾劍華於今年3月5日發表公開聲明,澄清文章可能令讀者誤解「梁振英先生本人為黑社會成員或和黑社會有關係」,將文章撤回,並同意向梁振英支付10萬元和解金;同日梁振英在Facebook表示收到和解金及一筆訟費賠償。

資料來源:庭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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