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4月20日開始,宏福苑七座樓宇的居民被安排分批上樓,每戶只限4人,逗留屋內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或許很多人沒留意,政府每日都會詳細報告居民在大廈的逗留時間。
例如4月20日開放宏新閣10個樓層,該日新聞公報就列出以下統計數字:「今日上樓的住戶,進出大廈的平均時間是1小時44分鐘,最短的是14分鐘,最長是3小時25分鐘,大概有兩成的住戶在大廈內逗留不足1小時。」
4月30日(即昨天)公布的數據則是:「今日上樓住戶進出大廈的平均時間是2小時25分鐘,最短的是14分鐘,最長的是3小時40分鐘,約77%的居民逗留時間少於三小時,約27%的居民逗留時間少於兩小時,約4%的居民逗留時間少於一小時。」
每日如是。
這些統計數據如何得來呢?看到有宏福苑居民在網上留言,原來他們上樓時,大堂有警察用電腦記錄前往某個單位的人數,並確認上樓人士姓名及身分證號碼,離開時程序一樣;入屋前警察會先報時,逗留期間,門口一直有警察駐守,約兩小時後,警察就會提醒居民「要快啲啦」。由此可見,居民在屋內逗留多久,並非按照自己意願,而是受限於政府命令,其間有無處不在的警察把關,確保居民不能在自己的家「違規」停留(上述數據,有些人逗留逾3小時,是指「進出大廈」時間,非逗留屋內時間)。
這堆冷冰冰的統計數字,日復日不厭其煩公布,對災民有意義嗎?沒有。公眾有需要知道嗎?完全不需要。唯一的作用,似乎是向某些人傳遞一個訊息——多數人不足3小時就離開了,所以特區政府限制他們3小時出入,根本綽綽有餘,安排非常妥善。
然而政府若真的「以民為本」、尊重災民意願,冀如實反映安排是否妥當,那麼每天發布的統計,應該是「多少居民覺得上樓時間充裕」、「多少居民滿意政府安排」、「居民平均認為回家多少次才足夠」⋯⋯諸如此類,才是大家想了解的數據,對不對?
事實上,一個負責任、為災民設想的政府,不單要做以上我提議的調查,更應該按樓宇分類(宏福苑八座樓的損毁程度各異),詳細公布居民意願,如多少人願意出售業權搬走、多少人希望原地重建、多少人希望維修樓宇而搬回原址,甚至要公開樓宇結構安全報告,盡可能令各方訊息透明,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好像要千方百計阻隔溝通,令居民陷入某種「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在迷霧中做出可能對自己不利的決定。
以上所講的,不是顯而易見的常理嗎?但奇怪的是,特區政府卻一直反其道而行,有用的資訊堅拒透露,垃圾數字卻天天發布。許多居民強烈要求召開業主大會,藉此互相溝通,並向政府表達意見,所有高官都充耳不聞。
種種反常表現,未免令人覺得政府是否有什麼不可告人的計劃。難怪今天有宏福苑居民對記者說:「其實屋企只係受咗傷,但而家係畀人殺咗,受傷係可以醫,而家係夾硬畀人搶。」這類真情流露的話,才最應該記錄在政府新聞公報。
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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