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監察周二(25日)發表簡報,調查發現,部分已取得英國居留權(ILR)的香港人,在符合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條件下,申請提取強積金仍被拒。該組織表示,調查結果顯示,部分強積金受託人或會將申請人過往曾否透過英國 BN(O) 簽證計劃赴英,視為申請提取強積金的考慮因素。
組織自今年 6 月 1 日起展開公眾調查,截至 7 月共收到 153 份回應,當中 52 人在取得定居身分後申請提取強積金。在這 52 宗個案中,76.9%被拒絕申請,17.3%仍正等待申請結果,5.8%成功申請。
在已收到最終結果的申請人中,93% 被拒絕。香港監察稱,在被拒絕人士中,85% 透過BN(O)計劃來到英國,惟當中 88.2% 表示並沒有提交與BN(O)相關的文件。調查亦發現,兩名申請人已取得英國公民身分,但申請提取強積金仍被拒。
香港監察在簡報中記錄 5 宗個案,其中 3 宗個案的申請人提交英國內政部發出的 ILR 批准信作為定居身分證明,惟申請仍被拒。部分申請人表示,申請時刻意沒有提及自己的 BN(O) 背景,但仍收到內容相近的拒絕通知,理由是 BN(O) 不符合提取資格。
其中一名申請人更被要求簽署聲明,證明從未持有 BN(O) 簽證。香港監察認為,有關個案及調查數據顯示,無論申請人目前身分如何,強積金受託人均可能將過往使用 BN(O) 計劃視為失去提取資格的依據;即使申請人沒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亦可能被假定曾使用 BN(O) 簽證,須另行證明沒有使用有關簽證。
強積金是香港強制性退休儲蓄計劃,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監管。香港監察稱,自 2021 年 3 月起,積金局禁止使用 BN(O) 護照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該組織估計,目前全球港人仍被扣押的強積金資產金額達 34 億英鎊。
香港監察建議,總部設於英國的強積金受託人,包括滙豐,應按照強積金信託契約的義務,向能證明有權在海外居住的香港人發放強積金。
該組織亦促請英國外交大臣直接向香港對應官員提出 BN(O) 簽證持有人強積金被扣留的問題,並建議英國外交、聯邦及發展事務部在《香港半年報告》中公布 BN(O) 簽證持有人及取得無限期居留權人士的強積金申請拒絕率,以追蹤有關問題進展。
香港監察政策總監 Megan Khoo 向《星期日郵報》(The Mail On Sunday)表示,已在英國建立新生活、取得定居身分,並證明自己已永久離開香港,卻仍無法提取自己的退休儲蓄,實在令人憤慨。這並非技術性問題,而是威權政權的政治報復。
棱角編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