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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樂壇雅俗史

上年的10月中旬,香港樂隊Dear Jane推出一首講述愛情滄桑跌宕的「到底發生過什麼事」,迅 即在樂壇爆紅,並雄踞各個流行曲排行榜。此曲與樂隊過往曲風相近,由黃偉文填詞,一句擲 地有聲的Punchline「很久不見/春分秋至 到底發生過什麼事 」,可謂非常上腦;但同時,副歌尾 段的一句「邊個令你從此推翻 對愛情那些宗旨」,卻引起坊間對主流歌曲的入詞方式產生爭論。 

「這首歌的歌詞是那麼的雅,無端加入「邊個」等日常口語,豈不顯得突兀?」「香港的主流歌曲 ,是何時容許書面與口語夾雜的?」「香港的主流歌曲真的比不上台灣的優雅!」 

以上牢騷均針對廣東歌的「俗」處,其實可歸納對廣東歌詞發展中,不同層次的憂慮:其一,香 港的主流音樂可以全盤口語化嗎?在多大程度上的口語化可以被市場接受?其次,書面與口 語夾雜的廣東音樂可取嗎? 

然則,以上的論斷似乎均包含著一個偽命題,即假定音樂的創作是有一個既定而不能逾越的 邊界,它要麼是用詞雅緻,全盤書面語的主流音樂;要麼是加入口語或俚俗文化的非主流製作 ,而文白夾雜的音樂構作只能歸類為「樂壇四不像」,中間黑白分明。而且論斷中似乎隱隱暗示 舊日流行曲的文辭優美婉約,是成就音樂作品登上殿堂的基石;相反,現代音樂用字及題材通 俗,大多新不如舊。 

但音樂創作之為創作,創作本身雖以「眾我」出發,但如何編曲,入詞似乎終歸作者自由,若說 那一種元素材質是被容許或不容許的,我倒想問這「容與不容」的界線是由誰而定,愛惡好憎 的標準是基於何種價值而釐定?故且嘗試同情地理解以上說法,界定所謂「被容許」為商業上 的成功發行、以及文化上、娛樂上被聽眾接受的,亦不足支撐以上「牢騷」者的觀點。 

追源溯本,回想到最原初的廣東歌面貌,本來就不是想像中那麼雅的。本地廣東歌的產生,有 人認為是由於60-70年代初電視及電視劇的普及,劇集主題曲及配樂的需求因此出現,如顧家 輝作曲,仙杜拉主唱的《啼笑姻緣》,而為配合6-70年代劇集古典化的背景,初期劇集主題曲入 詞上的確是十分古雅的。但事實上,早在50年代,街頭巷尾早就傳遍了「伶淋六 長衫六 高腳 七 一只大頭六」《賭仔自嘆》等以市井、賭博文化及相應字彙入詞的歌曲,還有一系列如《哥仔 靚》等歌曲均以口頭粵語入詞,只不過此等歌曲多以傳統樂章為本,如鄭君綿的《賭仔自嘆》就 本自傳統五聲音階的一闕樂譜-《載歌載舞》。當然,以上作品在純音樂上很難稱為完全的本地 作品,但也足見香港的音樂載體在本源上並不限於「雅詞」之一隅。

即使將討論對象收窄至嚴肅的,經灌錄、發行的商業作品,亦似乎不能論證「雅詞」在香港主流 樂壇的絕對性。以70年代為例,當時稱霸樂壇的許冠杰,其作品中超過一半歌曲均以粵辭,粵 式語法入詞,如《半斤八兩》、《財神到》、《最緊要好玩》等,無論題材及辭藻均非常地道市井; 但大眾卻欣然受落,殊無半點異議,或認為其意識低俗。及至80年代,本地作品大量採用日本 及西洋曲調,主題亦同時趨向男女情愛等主題,歌曲「欲道纏綿」,用詞自然需要精緻文雅;但 同時不能忽視的是當時亦有大量音樂人以較通俗的主題及字辭創作,而作品亦具一定傳唱度 ,例如剛逝世的音樂人關勁松,其曾領導的AMK樂隊在80-90年代就以本地俚俗的字詞及主題 加入音樂作品當中,例如其最後一張專輯《勁歌金曲大雀局》中的《包二奶/仔》等就是顯例。 

筆者無意完全勾勒香港樂壇的「雅俗史」,更無意加入「雅歌」或「俗歌」方為香港樂壇正溯的論 爭,只是想點出音樂作為一種文化載體及有機創作,其本身被主流接受或被否定,均有其相對 應的社會脈絡及文化處境。故此,一闕歌曲作品被定義為「雅」或「俗」,或典雅中能否見俚俗, 怎樣的比例方能成就一闕逸品,其背後的界線本身就是游移不定的。 

認為廣東歌的發展是由雅至俗,從而自優而劣,說出來固然有一種世紀末的風情韻味;但也顯 示一種何其獨斷的線性歷史文化觀。 

今日我們能接受一句「邊個令你從此推翻 對愛情那些宗旨」而不覺有辱清聽,我更相信是社 會山移日換,文化多元交流,我們對日常語言的應用及接受程度亦較以往廣博,亦一如80年代 社會在多元文化衝擊下,哥哥也在《Monica》中夾雜一句「好多謝分手你啟發了我」,而絲毫不 顯突兀。 

我們常問填詞人在歌曲如此這般,表達了甚麼?或許,我們首先應該問的是,我們的社會給了 創作者甚麼? 

我們鑄造了甚麼?

作者:Gary.H
從事粵語流行文化研究及兼職填詞人,現居英國。希望從廣東歌的旋律中尋找我城的光影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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