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四(29日)發表的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長逾 1,000 頁,回顧大火成因及經過。報告表明火警極有可能由香煙引致,形容已排除其他起火的常見原因,其後因棚網不阻燃及「煙囪效應」迅速向上蔓延,強調假如使用具阻燃性質的棚網,小型火源引發的火勢有可能在初期自行熄滅。報告同時觸及竹棚結構,承認減用竹棚存在爭議,惟建議探討「過渡方案」,在部分情況下以金屬棚架取代竹棚。
報告詳細回顧火警經過,稱首先起火的宏昌閣去年 11 月 26 日下午約 2 時 30 分出現首個火頭,約 12 分鐘後閉路電視拍攝到最早出現的火光,同一時間有人問「邊個食煙焫着咗啲嘢」。下午 2 時 46 分,負責外牆維修的工人發出驚叫聲,約 5 分鐘後消防接獲途人葉輝首宗報案,惟宏昌閣的「火柱」當時已開始迅速上升,2 時 57 分可見竹棚等雜物碎片被燒至掉落地面。
|宏昌閣逃生時間不足 14 分鐘
報告引述專家分析指,宏昌閣火柱最高蔓延速度達每秒 10 米,遠超 2017 年倫敦格蘭菲爾大火時的每分鐘 8 米(即每秒約 13 厘米)。宏昌閣最終僅少數住戶成功疏散,「10 樓以上沒有任何居民能夠經樓梯撤離」,只有個別住戶使用升降機僥倖逃生,估計由消防接報起,居民最多只有 14 分鐘時間逃生,且實際上因樓梯及走廊被濃煙攻入,可逃生的時間更短。
火警於下午約 3 時即有人報案後不足 10 分鐘蔓延至宏泰閣,及後半小時內宏泰閣光井冒起 3 條「火柱」,正門及後門先後被燃燒的雜物堵塞,居民難以撤離。報告指宏泰閣居民逃生時間較宏昌閣多,惟部分居民撤離單位後,在樓梯間被濃煙圍困,因而喪生,其中 3 樓、16 樓和 31 樓梯間最多人離世,認為這是出於樓梯窗戶被改為「生口」所致。
|強調非阻燃棚網屬關鍵因素
對於火警成因,報告直指火災「極有可能是因一個熱源」引發,且可能是一根香煙。報告解釋稱有實質證據顯示建築工人於地盤吸煙,且持續至火災當天,當局災後檢查時,亦於起火地點宏昌閣 1 樓外的平台發現煙蒂。報告稱調查專組已排除「其他可能導致宏福苑起火的常見原因」如燒焊火花、物料自燃、電力故障、氣體洩漏、縱火等,形容有充分環境證據支持「點燃的香煙是火災成因」。
報告亦觸發火警迅速蔓延的過程,稱光井的形狀引發與升降機槽類似的「煙囪效應」,且存在大量可燃物料,形容關鍵因素之一是「現場有非阻燃棚網及帆布」。報告指出假如宏福苑地盤使用的棚網和帆布具阻燃特性,宏昌閣不會出現迅速蔓延的垂直火勢,甚至有可能在起火初期自行熄滅,而今次火警是由小火源開始、火勢微弱,阻燃網可在早期遏止火勢發展。
報告提及多項人為過失,並要求禁止使用易燃臨時物料,指出非阻燃棚網和帆布在起火時,或會猛烈燃燒和熔化,「產生燃燒中的滴落物,液態火焰會像雨般傾瀉而下,點燃較低樓層」,且進一步引發高溫分解,使竹棚結構成為大範圍火源。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於火警後一度提及竹棚不耐燃,擬以金屬棚架取代。報告指出減用竹棚性質複雜,假如全面禁用將影響財政和物流,建議探討過渡方案,減少使用竹棚及可燃塑膠包圍物料,例如「在適當情況下使用金屬棚架代替竹棚架」,並稱發展局及建造業議會已就相關路線圖正式討論。
棱角編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