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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校友評議會|3人疑因有案底被DQ 申司法覆核

中大校友評議會於下周六(25日)召開週年大會,將選出2名常委及2名補任常委,其中3名已報名參選的校友疑因有案底、月初被通知取消資格,中大校友評議會選舉主任在周二(14日)發聲明,稱媒體報道失實。而被DQ的三人諮詢法律團隊後申請司法覆核。

孫昊賢、謝煒洛和梁溢希三人,月初收到選舉主任通知,常委會「決定不通過」其參選資格,但無交代原因。候選人譴責常委會黑箱作業,稱在過程中完全被矇在鼓裏,沒有申辯及上訴機會,質疑是違反程序公義。

據候選人了解,現屆中大常委會曾召開會議,期間粵港澳大灣區校友會副會長盧子頴提出取消三人候選資格,隨即經9:1大比數通過。《獨媒》亦引述消息,指三人被DQ的原因是有案底、曾發表港獨言論、涉及暴動案件,有人擔心會影響校譽。

中大校友評議會選舉主任楊于銘則在周一(2月14日)發澄清聲明,指部份媒體稱個別常務委員曾討論及表決參選人資格、發布聲稱個別委員在會議內的發言內容,屬失實訊息。

「中大校友評議會 選任/補任常務委員候選人」Facebook專頁在周五(2月17日)發聲明,稱已委託律師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有關常委會於2023年1月30日作出「不通過參選資格」的行為。

聲明指,中大校友評議會是香港法例第1109章《香港中文大學條例》附件一《大學規程》中列明的法定機構。選舉主任及常委會未有遵照大學校董會依例核准的《香港中文大學校友評議會章程》附表二《選舉章則》履行法定職能,質疑有關越權行為可能違法。

翻查《香港中文大學校友評議會選舉章則》,第10條列明參選人的資格,只包括必須為校友評議會成員、通常在本港居住及獲得最少十位校友評議會成員之書面提名,並無提及要無刑事紀錄等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