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方開案陳詞中,指控黎智英為「重光團隊」的幕後主腦
- 控方:黎智英負責提供資金,曾墊支510萬元登報費
- 控方:按黎的指示,組織「國際線」到海外遊說對中港實施制裁
黎智英案周四(4日)進入第6日審訊,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指控黎智英為「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 SWHK)的幕後黑手。控方稱,SWHK的成立目的,包括要求外國制裁中港政府及禁止武器出口等,黎智英負責提供資金,而其助手Mark Simon則負責執行黎的指令。
控方續稱,2019年7月,陳梓華經民主黨創黨主席兼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介紹下,認識黎智英並代為接觸「12港人」之一的李宇軒,而李與「攬炒巴」劉祖廸為SWHK的核心成員,2019年6月至 8月期間,李宇軒3度組織登報行動,於美加及歐洲多國刊登文宣廣告,包括在加拿大《環球郵報》刊登「Stand with Hong Kong until Dawn」文宣,促請加國對港府及北京施壓及實施制裁;於美國《紐約時報》刊登「Catch Hong Kong As We Fall」廣告,請求美國政府停止向港警出口武器,並促請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控方指,黎經Mark Simon協助、透過黎擁有的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及香港「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為SWHK墊支510萬元登報費。李宇軒組織了3次眾籌後,共籌得約2440萬港元,將黎墊支的款項全數歸還。最終,李宇軒於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期間,先後向20間傳媒機構支付共980萬元刊報費。其後,劉祖廸建議組織第4次眾籌,共籌得1320萬,款項交由Mark Simon在美國的信托基金「Project Hong Kong Trust」保管,惟控方未指出全數眾籌款去向。
控方又指,除了登報行動,SWHK亦曾邀請外國政要來港視察示威,又資助大專團隊學生到外國與海外政客會面。而陳梓華、李宇軒及劉祖廸亦按黎智英指示,組織「國際線」到海外遊說。在《國安法》實施後,陳梓華及Mark Simon仍保持聯絡,並打算安排劉祖廸繼續到外國遊說,持續要求對港實施制裁。
庭上又透露,在2013年至2020年的7年間,黎智英共向Mark Simon 匯款約1.18億元,其中約9300萬元給予不同泛民人士及政黨,又於2019年按黎的要求,向「香港監察」捐約20.2萬元。
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