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 3 間相關公司,去年 12 月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案件於周一(9日)早上 10 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監 20 年。其餘早前承認或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的被告中,陳梓華被判監 6 年 3 個月,李宇軒判監 7 年 3 個月,張劍虹判監 6 年 9 個月,陳沛敏判監 7 年,楊清奇判監 7 年 3 個月,而羅偉光、林文宗及馮偉光則各判監 10 年。
至於涉案的 3 間公司,各被罰款 300 萬 4500 元。
法庭裁定黎智英屬幕後主腦和推動者
判詞指,法庭認為本案屬「罪行重大」,判處刑期不應少於 10 年。其中黎智英涉及的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法庭認為是經過精心策劃及早有預謀,並使用網上平台,觸及本地及海外,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不論是公開進行或者隱晦行事,都確實促成外國政府針對中國及香港採取措施,採納以15年為量刑起點。
至於另一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法庭指,文件以實體版及網上平台發佈,加上文章數量及罪行持續的時間,法庭裁定屬最嚴重級別,採取 21 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
法庭裁定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將量刑起點提高,但考慮他的求情,法庭接納他年紀大、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令他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艱難,扣減 1 年 1 個月刑期。
黎子女及國際組織批評判刑嚴苛
黎智英的子女,黎崇恩(Sebastian Lai)及黎采(Claire Lai)分別指父親的嚴苛刑期對家人而言是沉重打擊,是一個令人心碎且殘酷的判決,對父親更構成生命威脅,「若此判決最終執行,他將以殉道者的姿態死於鐵窗之下」
「經過長達五年的殘酷迫害,中方是時候撥亂反正,在一切未太遲之前將他釋放。」
無國界記者執行長柏儒廷(Thibaut Bruttin)表示對黎智英的嚴苛判刑深表憤概,批評「香港新聞自由之帷幕正式落下」,標誌著本港新聞自由之全面瓦解,更折射出當局對獨立新聞工作之蔑視與不屑。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副主任白舒然(Sarah Brooks)表示,判刑標誌着香港由法治城市轉向恐懼統治城市的又一嚴峻分水嶺。
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主席、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表明,判決結果早已命定,「對於一位年屆七十八歲、且在長期單獨囚禁五年後健康欠佳的老人而言,今日的判決恐怕等同於宣判死刑。」
他強調黎智英及其《蘋果日報》同僚在入獄多年後,今日亦被判刑,他們應立即獲釋。「在這種司法鬧劇中,他們遭受迫害並被拒絕保釋,實屬卑劣… 我堅信各國議會、政府及公民社會將繼續施壓,要求釋放黎智英及其他政治犯,捍衛香港自由,並追究那些破壞自由者的責任。」
開庭前已有逾 100 人輪候入庭旁聽
開庭前已有逾 100 人在法院大樓外輪候入庭旁聽,部分是通宵等候。
多名警方國家安全處的核心主管到庭旁聽,包括警務處副處長簡啟恩、國安處處長江學禮、助理處長王忠巡、總警司李桂華等。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丈夫、《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以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亦有到庭。
多名外國領事或代表到庭旁聽,包括美國駐港澳副總領事施大偉。
黎智英 2020 年底還押至今
現年 78 歲的黎智英為壹傳媒創辦人,他在 2020 年 12 月起還押。案件於 2023 年 12 月 18 日正式開審,由 3 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2024 年 7 月 25 日,法庭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被告先後作供,各方並於 2025 年 8 月進行結案陳詞。
2025 年 12 月 16 日,高等法院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以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案件在上月 13 日完成兩日求情,當時法官表示會盡快通知各方判刑日期。
其餘 8 名被告,包括 6 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及楊清奇,以及「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報稱任職律師助理的陳梓華,早前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9 名被告至今已被還押超過 4 年。根據《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刑罰分兩級,罪行重大判監 10 年以上至無期徒刑,其餘判監 3 年以上、10 年以下。
棱角編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