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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世紀大火|關靖豐被取消學籍 中大人發聯署促撤處分 質疑聆訊程序公義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系學生關靖豐(Miles Kwan)早前被校方取消學籍,引發社會關注。繼早前一群自稱「關心香港學生成長及福祉」的香港人發起網上聯署後,一群自稱「關注大學程序公義」的中大學生、校友及教職員周五(20日)再發起聯署,公開致函校董會主席查逸超、校長盧煜明及多名校方高層,質疑教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於今年 1 月 7 日就關的紀律聆訊程序存在多項違規,促請校方撤回處分並全面檢討紀律制度。
聯署發起人向《棱角》表示,將於下周電郵校方索取書面回應,並考慮後續法律行動,又強調此次聯署以法律理據為基礎,關注校方決策程序公義,並不涉及任何政治討論或政治聯繫。

聯署指出,根據校方《處理學生紀律個案程序》,凡正受警方調查或正進行司法程序的個案,應待有調查結果或法庭判決後才處理。然而,關靖豐涉及的刑事案件仍在調查期間,紀律委員會已召開會議並作出裁決,做法偏離既定程序,構成「程序不當」。聯署認為,有關裁決理應無效。

此外,聯署批評紀律委員會在聆訊後追加兩項指控,包括「涉嫌違反保密規定」及「涉嫌行為不禮」,惟未有事先通知關靖豐,也未給予申辯機會,違反自然公義下的答辯權。聯署又指出,校方現行程序條文存在矛盾:一方面規定紀律個案須絕對保密,另一方面又容許學生邀請陪同者出席聆訊,如學生行使陪同權利,即可能違反保密規定,導致程序陷入邏輯困局。

聯署同時指,關靖豐在會上行使澄清權利,針對紀律程序提出疑問,卻被紀律委員會視為「不禮貌」,並納入處分理由,明顯違反公正無私原則。發起人認為,1 月 7 日聆訊因程序不當及欠缺公平,裁決表面上已屬違法,要求校方撤回所有相關裁斷及處分,立即恢復關靖豐學籍,並全面檢討及修訂紀律程序,以保障學生基本權利。

關靖豐早前向本台表示,他在 2025/26 學年上學期已修畢所有學分,原定今年 3 月確認畢業資格,學生身份原訂於 2025 年 12 月 31 日結束;但在其獲准保釋當日,校方即發電郵指其疑涉「行為不當」,要求出席紀律聆訊,後曾延期至 12 月 30 日再次通知,最終於今年 1 月 7 日開庭。紀委會以其被召上聆訊消息在網上流傳、可能損害校譽,以及在電郵和聆訊中言辭不禮貌為由記過,並連同之前的記過紀錄,作出開除學籍處分。

中大回覆本台時指,學生如有違反校規或條例的行為,一律按既定紀律程序處理,並依據所犯事情性質及輕重給予懲處。對屢次違規或性質嚴重者,最嚴厲的處罰為開除學籍。

中大校友向管理層發公開信

事件引起社會各界關注,有香港市民發起網上聯署,要求恢復關靖豐學籍,一批中大校友亦具名發出公開信,要求中大校董會主席查逸超及校長盧煜明等管理層恢復關靖豐的學籍,信中重提兩名已故中大校長李卓敏及高錕昔日捍衞大學自主及包容學生的事例,冀校方三思紀律程序有否違背普世價值的大學之道。

據了解,公開信由 77 年中大學生會會長、北京首都師大海外名師主講教授陳詠智發起,聯署人包括中大新亞書院前輔導長譚汝謙、中大前通識教育主任及哲學系前主任張燦輝、《中大學生報》前總編輯李煒佳、老莊管仲研究學者曹鴻輝、《自由亞洲電台》前粵語部主管何景文等中大校友。

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後,有熱心市民組成「大埔宏福苑火災關注組」,爭取獨立調查等「四大訴求」,並在火車站派發傳單作網上聯署,關靖豐是發起人之一,2025 年 11 月 29 日被警方國安處帶返警署調查,警方回覆指以煽動罪拘捕,最終於 12 月 1 日下午獲准保釋。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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