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四(19日)展開首日聽證。代表律師杜淦堃在聽證會陳詞指,初步證據顯示,火災當日多項保障生命的基本措施幾乎全因人為因素失效。
他表示,委員會至今已蒐集逾百萬份文件,總量超過 1 TB,涵蓋閉路電視片段、居民投訴及政府內部紀錄等,認為資料足以釐清事故成因。
杜指出,當日涉及多項關鍵失誤,包括部分樓宇火警警報系統被關閉,居民未能及時疏散;樓梯及走廊窗戶遭拆除作「生口」,令濃煙及火勢迅速蔓延至逃生通道;消防栓及喉轆系統違規長時間停用,惟承建商多次申請延長,令系統關閉數月;棚架使用可燃物料及非阻燃棚網,部分單位窗戶更被發泡膠遮蔽;另有證據顯示火源附近留有大量煙頭。
就工地吸煙問題,杜淦堃透露,勞工處曾 16 度接獲居民投訴並到場巡查,但均未發現工人在棚架上吸煙,裁定投訴不成立;又指勞工處曾以公眾安全事項不屬職權範圍為由,將相關投訴轉交消防處,部分個案轉介消防處後,亦被指不屬其職權範圍。
他總結指,現有證據顯示,大火並非單一原因,而是多項因素疊加所致。
宏業訂購非阻燃棚網涉節省成本
聽證披露,承建商宏業建築曾向棚公司「盈利豐」大量採購不符合規格的非阻燃棚網。杜淦堃引述「盈利豐」負責人陳耀輝的口供,指何建業去年稱距離首期工程完結只有五個月,吩咐他換上非阻燃棚網,每張可以便宜逾四成。他曾提醒相關物料不符要求,但何建業回覆「叫你訂就訂」,又稱「訂阻燃網也可以,不會找數給你」,他於是按指示先後訂購 4,500 張非阻燃棚網。委員會相信,有關決定涉及成本考量。
在得悉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將巡查後,宏業曾臨時購置合規棚網並安裝於部分位置作應對,而該批棚網亦為現場所見唯一具阻燃功能的物料。
另有證據指,ICU 曾一次巡查中到宏福苑進行「燒網」測試,棚網焚燒超過 10 秒直至有人吹熄,明顯不符合續燃時間應少於 4 秒的規定,卻未見相關人員作出跟進;證據亦顯示,宏業就新棚網提交的阻燃性能證書,其實與舊棚網的證書是同一份,但勞工處未有察覺。
杜指,有傳媒早前報道,質疑該阻燃證書可能為一份偽造文件,其中證書上所列的檢測中心名稱為「國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但有報道指有關檢測單位 2019 年更名為「國家保護用品質量檢測檢驗中心」,即由「監督」變為「檢測」。至於該份文件是否確實屬於偽造,杜表示將在後續階段提供更多證據。
房屋局獨立審查組疑提早通報巡查
會上亦披露,ICU 曾就棚網安全投訴到場巡查,但相關行動疑事前已被通報。警方在宏業董事手機中發現WhatsApp訊息,有員工提醒同事翌日將有審查組巡查,並提及需預先檢視棚網情況。
杜淦堃其後展示證據,顯示 ICU 人員劉嘉敏(音譯)向宏福苑大維修工程顧問鴻毅的代表楊展文(音譯)發出WhatsApp,向對方透露,收到業戶查詢想檢查棚網。

杜淦堃指形容「問題顯然易見」,認為提前通知的做法令人擔心。
何偉豪疑誤闖火場高層 31 樓棚架逃生墮樓殉職
聽證會亦交代消防員何偉豪殉職的經過。37 歲沙田細搶隊消防員何偉豪事發前原被派往宏昌閣 2701 室救人,但因訊息混亂,誤進宏泰閣並前往高層,最終進入火勢猛烈區域。
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他曾獨自乘升降機上 25 樓,而非最初獲派的宏昌閣 27 樓。消防處在 7 分鐘後收到何呼喊「Mayday Mayday」求救聲,指自己被困 30 樓,但未能說明身處哪幢樓宇。何偉豪於 3 時 55 分被發現於倒卧於宏泰閣大堂對開,被送院搶救至 4 時 41 分證實死亡。委員會相信,他於宏泰閣 31 樓逃生時,打破窗戶嘗試經棚架逃生,惟最終不幸墮樓。
另外,有紀錄顯示曾有居民致電 999一分鐘才獲接聽,但接線生向消防提供錯誤地址。
首輪聽證會共有 8 場,杜淦堃預計需要到第三日聆訊早上才會完成陳詞,委員會主席陸啟康預計下周四(26日)才開始聽取證人證供。
涉事方包括屋宇署、消防處、勞工處、廉政公署及市建局等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亦有屋苑大維修顧問公司「鴻毅」的董事黃俠然、承建商「宏業」的董事侯華健、何建業及授權簽署人黃忠基。
棱角編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