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本周宣布收緊庇護政策,建議難民申請永久居留權的居住期門檻將由 5 年大增至 20 年,將成為申請求居要求居住年期最長的歐洲國家。有在英港人組織憂慮,尋求政治庇護者前景更不明朗,或陷 20 年「暫時身份」。
多個港人組織均留意到,內政部在敘事上刻意把尋求庇護者、難民與「非法入境、濫用福利」混為一談,港人作為庇護申請人,恐會承受偏見,申請人除了需證明受到迫害,還可能需證明自己對英國社會有利。
香港勞權監察總幹事蒙兆達在社交媒體發文指:「來到英國以後,認識了不少申請政庇的年輕手足,他們因政治迫害,被迫隻身飄泊他鄉,不能工作無法進修,部份申請了幾年,依然命運懸而未決;現在即使已經獲批,也可能面對重重新關卡,前景更不明朗,需要更多關注。」
港人組織:尋求庇護者無工作權 削減支援變相第二種迫害
香港公民代表會議(ACRHK)成員、The Hong Kong Scots 共同發起人郭子健向《棱角》表示,今次改革「影響徹底及深遠」,意味難民(包括香港人)會長期困在一個「暫時、可隨時被收回」的身分之中。
「對於無 BNO、因被起訴、定罪超過 12 個月或遭通緝、無法以一般簽證離開香港的申請人來說,庇護是唯一途徑」,郭子健指出,「這條路徑變成 20 年長跑,壓力會非常大。」
他補充,政府將削減 S95 支援,並要求「有工作能力或資產者自付住宿」,但現實是香港庇護申請人並無工作權,亦未必能動用在香港或中國的資產。「一邊禁止他們自力更生,一邊削減基本生活支援,實際上是將人推向貧窮與地下勞工市場,對香港尋求庇護者來說,這是第二種迫害。」
他又留意到,很多港人尋求庇護者在生活上承受偏見,在蘇格蘭,港人公約難民成功在私人房屋市場租到住所的比例極低,本地志願團體亦經常轉介有居留困難、欠缺支援或社交孤立的港人。
港援:內政部加快庇護程序 申請人準備時間不足
港援回應指,雖然政府文件仍屬政策提案階段,但措辭顯示,政府意圖將難民申請定居及居住門檻分別提高至 10 年及 20 年,不僅針對「非法入境的經濟難民」。若政策建議實施,將對政治庇護港人及已獲公約難民身份者造成實質影響:申請人除了需證明受到迫害,還可能需證明自己對英國社會有利。
組織觀察到,在協助港人個案過程中,內政部處理政治庇護程序異常加快,通常入境三個月內安排第一次面試,半年內作出決定,現時的做法跟往常不同,導致部分申請人無足夠時間準備證據及尋求法律代表,可能影響申請結果,若因證據不足申請被拒絕,亦會增加上訴的難度。
組織認為,這與政策收緊有關,透過縮短處理時間,政府可能減少需考慮申請人政治參與風險的因素。
港人個案:香港政治背景被淡化
郭子健表示,蘇格蘭現有跟進的港人庇護個案中,有一宗具代表性:申請人在中國及香港均參與社會運動,但主要政治背景屬香港,包括 2019 至 2023 年因社會運動入獄超過三年。然而,內政部文件將其當作「中國個案」處理,以精神健康為主軸淡化政治風險,甚至建議其返回中國接受治療。檔案中不僅國籍寫錯,對案情及背景亦有明顯誤解,迫使當事人必須上訴自保。
多個港人組織均建議,無論已獲批難民還是仍在等待政治庇護批核的香港人,應盡早聯絡有經驗的人權律師或移民顧問,確保案情、證據可被清楚、完整地呈現。
馬曼婷首用「回國」形容港人
英國內政大臣馬曼婷(Shabana Mahmood)周一(17日)出席國會就庇護政策改革的辯論環節。
北沃靈頓(Warrington North)選區的工黨議員尼科爾斯(Charlotte Nichols)關注,政府收緊移民政策會否影響港人 BNO 「5+1」簽證計劃,英國內政大臣馬曼婷(Shabana Mahmood)回應含糊,但首次在公開場合用「回國」形容港人:
「我們始終是一個為逃離危險的人提供保護的國家,近年已經為逃避戰亂的敘利亞人、逃避塔利班統治的阿富汗人、逃避俄羅斯入侵的烏克蘭人提供庇護,亦一直支持香港人歸國。(We will always be a country that offers protection to those fleeing peril, just as we did in recent years when Ukraine was invaded, when Afghanistan was evacuated, and when we repatriated Hongkongers. )」
難民申請永居門檻延長至 20 年

馬曼婷早前接受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專訪,披露收緊庇護政策的部分關鍵改革措施,包括:
1)把難民狀態由永久改變為臨時,有效期從 5 年削半至 2 年半,而且會每 30 個月審查難民身分,如英國政府認為該難民的祖國安全會要求其返國;
2) 久居留權的居住期門檻將由 5 年大增至 20 年;
3)合法入境者申請永居所需年期倍增至10年。
改革亦意味英國不再有必須向尋求庇護者提供支援的義務,容許政府收回住屋和經濟援助,確保留英難民守法並自力更生。
新聞來源:《星期日泰晤士報》、棱角編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