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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非法被殺案 警覆核勝訴發還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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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陳旺輝2012年被押上警車時遭警員箍頸,之後頸椎移位全身癱瘓,留院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2018年裁定司機不合法被殺,箍頸警員不服裁決,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今午判警員勝訴,推翻死因庭裁決,發還重審,死者家屬須付訟費。

六旬的士司機10年前與乘客就車資事宜爭執被捕,男警林偉榮涉嫌箍頸押司機上警車,司機事後頸椎移位,留院1個月不治。死因庭早年裁定的士司機非法被殺,男警其後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裁決。高等法院今(23日)頒下判詞,裁定男警勝訴,法官黃崇厚頒令重開死因研訊,推翻陪審團對的士司機非法被殺的裁決。

裁判官不當引導陪審團

申請人林偉榮,答辯人為時任死因裁判官嚴舜儀。死者陳輝旺的女兒陳盈之、警務處長、消防處、拘捕警員馬振康、警長羅偉民及醫管局均被列為有利害關係方。答辯人沒有派法律代表出庭,據悉其立場中立。

申請一方早前指,死因裁判官嚴舜儀不當引導陪審團,令陪審員沒有考慮林是否有意圖使用非法或過份武力,家屬一方則指,死者被捕時已被鎖上手銬,難以反抗,惟林仍箍死者的頸至雙腳離地,直言林的行為不合法,絕非意外。

事發於2012年10月,死者陳輝旺因車資事宜與乘客爭執,警方其後拘捕死者。警員林偉榮在押送死者上警車時,涉用手臂箍頸致死者雙腳離地。死者事後頸椎移位,四肢癱瘓,留院1個月不治。死因庭在2018年召開研訊,陪審團裁定死者不合法被殺,而導致死者死亡的傷害或疾病,是支氣管肺炎及頸部受傷導致長期臥床。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