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庭刊報導,2019年11月理大衝突中,自稱義務急救員的男子,上月被裁定兩項暴動罪成,今(1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刑3年半。法官形容理大衝突為「暴動」,而為理大留守者「急救」屬支援暴動,「就算被告是正式的護理人員甚至是醫生,亦不能逃避刑責」。
報導引述辯方求情,被告鍾泯浚(32歲)因父母患病立志成為醫護,於2022年修畢仁安醫院護士課程,亦曾做過見習登記護士。鍾因罪成失去自由及醫護夢,甚至無法探望及照顧確診第3期肺癌的母親,望法庭酌情處理。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被告是受媒體大量「吹噓渲染」,以為無償義務者等同急救員,擁有「免責金牌」,又強調為理大留守者「急救」必然是屬支援暴動,「就算被告是正式的護理人員甚至是醫生,亦不能逃避刑責」。陳官形容理大衝突為「暴動」,指當時有人煽動對警方和政府的憎恨,但亦有醫護人員無私奉獻,指被告當日在理大「救咗一啲唔應該救嘅人」。
控罪指,被告鍾泯浚於2019年11月17至18日在理大內參與暴動,及同月18日在科學館道一帶參與暴動。另外,他早前亦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綜合律師、親友、教授等求信後,酌情減刑3個月,判被告入獄4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