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最新 律政司入稟禁《願榮光歸香港...

律政司入稟禁《願榮光歸香港》 何君堯曾改編歌詞製作MV

2019年由網民創作的反修例運動歌曲《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曾被譒譯成不同語言,不時在海外港人集會中響起,近年亦多次在國際體壇頒獎禮上被誤播。律政司周一(5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以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國歌條例》為由,禁止任何形式公開播放或展示歌曲,包括歌曲改編版本及與歌曲相似的任何創作。申請正等待法庭指示,聆訊日期待定。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亦曾複製《願榮光歸香港》的旋律,配上改編歌詞批評示威者,並按照原版製作音樂短片,相似度甚高。

以律政司長為原告人的入稟狀,控告「從事相關禁制行為的任何人」,指被告或其代理人不得在網上以任何形式傳播《願榮光歸香港》,包括歌曲旋律及其歌詞,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或在具《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所界定的煽動意圖下,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有關歌曲,不論是其曲調、歌詞或曲詞,尤其是主張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

入稟狀又引述《國歌條例》第七條指,透過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有關歌曲的曲調、歌詞或曲詞,「相當可能被誤會為對香港特區而言屬國歌;或使人聯想到香港特區是一個獨立國家並擁有其本身的國歌。」律政司又要求禁止「幫助、導致、促致、煽惑、協助和教唆他人」參與上述行為,或者故意授權他人參與相關行為。

入稟狀又附上32條Youtube影片,包括其原裝音樂短片、純音樂短片,不同語言的版本及其他套用了歌曲的抗爭短片等,並要求相關人士停止傳播《願榮光歸香港》。律政司指,《願榮光歸香港》自2019年起廣泛流傳,「歌詞中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又指歌曲近期多次被誤認為「香港國歌」,「對正確國歌《義勇軍進行曲》造成侮辱,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損害。」

政府發聲明強調,重視《基本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惟言論自由並非絕對。將《願榮光歸香港》當成國歌傳播或表演,有違國家安全及國歌的尊嚴,亦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之嫌。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2019年,曾複製《願榮光歸香港》的旋律,配上自行改編歌詞以示支持政府及批評示威者,並按照原版製作音樂短片,還原度甚高。

棱角編輯部

支持我們:https://points-media.com/sup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