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公署周二(10日)致函美國《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編輯部,批評該報於黎智英被判監 20 年後發表的社論《黎智英被判處死刑》(Jimmy Lai Gets a Death Sentence),內容罔顧事實、充斥偏見,對公眾造成嚴重誤導。

《華爾街日報》在社論中指,黎智英的判刑「證實了香港,這個曾獲承諾在 1997 年後享有 50 年自治權的地方,如今已完全置於北京的鐵蹄之下」,並形容 20 年監禁等同於「死刑」。公署駁斥社論稱判決不公的說法,指出案件庭審在市民、媒體及外國領事官員密切見證下,全程公開透明,程序合法、量刑有據,是正義的伸張。公署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罪犯都難逃法律制裁。
對於社論稱香港牢牢置於北京治下,公署回應稱,這反映該報對「一國兩制」理解存在嚴重偏差,「『一國』始終是『兩制』前提和基礎,任何脫離『一國』的行為都是違法,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信中還指出,《華爾街日報》兩年前搬離香港不合時宜,遠隔山海者只能憑空杜撰、被自己的謊言蒙蔽,罔顧事實者只能閉門造車,寫不出真知灼見。
另一方面,《央視》周一(9日)報道黎智英案刑期時,僅以 400 多字簡單引述判決內容,更引述國務院港澳辦,指黎智英被嚴懲彰顯法治伸張正義。行政長官李家超亦表示,黎智英罪行滔天,被重判入獄 20 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他指出,黎智英長期利用《蘋果日報》荼毒市民、煽動仇恨,罪有應得。
新聞來源:《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中國中央電視台》(CCTV)、棱角編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