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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睎乾十三維度】「請槍」兩字可以這樣用?

近年,我很多朋友都說不大看新聞了,尤其是香港新聞。從某個角度看也是好事,因為這年頭看新聞,真有可能學壞中文。比如說,這兩天各大港媒都在轉述大公、文匯對長和的一個錯謬批評,即「請槍」,試看以下標題:

《南華早報》:長和疑請「槍」辯護稱出售港口乃商業決定(大公文匯,2025-3-25)

《南華早報》揭長和請「槍手」 撰文淡化美資角色(香港01,2025-3-25)

昨天,大公報又刊登署名「唐志明」的文章,題為「勿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文中也引述《南華早報》報道,指控長和「在媒體上『請槍』散布各種混淆視聽,甚至別有用心的論調」。到底長和「請」了什麼「槍」呢?不妨來看看《南早》原文。

3月25日,《南早》有篇題為 “Hutchison’s Panama ports exit inevitable as game has changed, analysts say”的報道,指香港某房地產代理公司董事總經理陳志寶(Rickey Chan Chi-po)向記者透露,長和內部有人向他提供寫作材料,要求他在專欄發表署名文章,為長和賣港口「解畫」,解釋那是商業決定,並交代這次交易的關鍵角色是意大利Aponte家族,而非美國財團BlackRock。《南早》報道是這樣寫的:

“Chan said he was given material to write a column on BossMind, a business and property news website, and he agreed for his byline to be used.”

(陳說,有人給他材料在商業與房地產新聞網站BossMind上撰寫專欄,而他亦同意文章由他署名。)

這樣的情況,你會稱為「請槍」嗎?腦袋是個好東西,請用一下common sense。「請槍」從前叫「倩人捉刀」,「槍手」則叫「捉刀人」。「捉刀」典故出自《世說新語》。話說曹操將接見匈奴使者,自覺外表不足以震懾對方,便叫崔琰假扮他,自己持刀裝成侍兵,站在床頭。會面後,曹操派間諜問匈奴使:「魏王怎麼樣?」使者回答:「魏王氣度不凡,但床頭捉刀的人才是英雄。」曹操聞言,即派人追殺那使者。現代以槍代刀,「捉刀人」就變成「槍手」了。

可見所謂「請槍」、「捉刀」,必然涉及冒充別人的身分。文字上「請槍」,即是找別人冒充自己寫東西,如學生「請槍」是找人代自己做功課,考生「請槍」是找人頂替應試。受委託的人叫「槍手」,「槍手」寫的文章,決不會署上自己名字。舉一名人例子:1931年,錢基博為錢穆《國學概論》寫序,自己不動筆,卻讓二十歲的兒子錢鍾書捉刀,序文署名錢基博,這就是名副其實的「請槍」,錢鍾書則是「槍手」。後來錢穆得悉錢基博「作弊」,很不高興,之後再版的《國學概論》都刪掉錢序。

現代人一聽到「請槍」,都知道是不道德的,嚴重的時候甚至違法,非同小可。然而長和要求陳志寶寫文章解畫(假設屬實),文章仍署名「陳志寶」,則與找人冒名代寫的「請槍」完全不同。陳志寶並非「槍手」,他頂多只是寫「公關稿」。大公文匯若按照事實報道,稱長和找人代言寫公關稿,那就沒什麼可批評了;唯有扭曲事實,稱之為「請槍」,才會讓讀者誤以為長和「不道德」。

「請槍」的正確用法,大公、文匯一直都懂。例如2015年1月13日,文匯報有個報道題為「『請槍』隨時踢出校 學者批敗壞風氣」,到了2024年12月17日,大公報則刊出一篇〈《大公報》深入調查揭作弊歪風:代做勞作網上招客 幼園功課也「請槍」〉,文中的「請槍」都是冒名代做功課的意思,完全符合中文標準用法。可現在為了對李嘉誠發動攻擊,竟不惜扭曲詞義,污染中文,荼毒讀者,手法之卑劣,令人嘆為觀止。

順帶一提,昨天「唐志明」那篇〈勿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除了誤解「請槍」,末段還犯了一個錯:「孟子更有名句:『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希望相關企業切勿作出錯誤的判斷,不要一錯再錯!」「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確是名言,但那是孔子說的,不是孟子。希望大公、文匯可以注意一下寫手的中文水準,「勿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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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大公文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