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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睎乾十三維度】香港獄中的劍橋舊生,才是時代最強聲音

那個在哈佛畢業禮演講的中国女生,一夜之間,獲全球海內外華人關注,還被一些中国網民稱為「時代最強聲音」,這現象背後的虛妄與炒作,大家固然應該看真一點。但我還是希望,你可以更關注一位被關在香港獄中1364日的劍橋舊生——鄒幸彤。
香港讀者對鄒幸彤自然不陌生,但考慮到這裏也有台灣讀者,容我多說幾句,讓更多人了解她的狀況,進而明白中共治下的香港已經變成怎樣的地方。
鄒幸彤,1985年出生於香港普通家庭,是大律師,曾任支聯會副主席。她自小成績優異,獲老師推薦入讀劍橋大學,主修地球物理。唸博士期間,汶川大地震發生,許多同學因為能獲得大量研究數據而「興奮」,唯獨鄒幸彤默默籌款賑災。
這件事令她開始思考人生方向:究竟要終生在實驗室埋首研究,還是投身更符合理想的事業?最終,她發現自己對人權事務更有熱情,便毅然放棄博士學位,回港成為大律師。鄒幸彤並非那些裝模作樣「關懷蒼生」的權貴子弟,而是身體力行,為受壓迫者奔走的義人。
正因為她是認真的,自然成了政權眼中釘。三年多前,她被香港国安警逮捕,被指為「外國代理人」,捲入「拒交資料案」,警方還控告她「顛覆政權」。鄒幸彤到底犯了什麼事呢?她困在牢房已三年零八個月,還沒有人講得清她的「罪狀」——公眾唯一知道的「罪」,是她堅持悼念六四。
令人敬佩的是,即使身陷囹圄,她還是沒有妥協。昨天(6月1日)鄒幸彤在Patreon發文,說:「我會在6月4日當天,繼續在牆內以絕食36小時去紀念這個日子及重申我們的承諾。相信大家也會有各自的方法去銘記的。」
她也分享了〈終審勝訴後有感〉及〈終審結案陳詞〉兩篇文章,呼籲大家「一起反思香港社會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為何會有冤獄?」鄒幸彤筆下的「冤獄」,不是什麼政治口號或修辭,而是香港終審法院已經認證了的「冤獄」,千真萬確的「冤獄」。
2021年,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拒向国安處提交支聯會資料,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定罪的前提,是控方必須證明三人是「外國代理人」。誰知在審訊時,控方呈堂的證據竟是「很多頁的黑色墨水」,關鍵檢控材料全數基於「国安」理由而被墨水遮蓋。
這樣荒誕的「罪證」,香港的法官居然毫不猶疑地接納,裁定他們罪成,各判囚4.5個月。鄒幸彤等人一直堅持上訴,就算服刑期滿,也沒有放棄翻案。今年3月6日,終審法院終於作出判決,指控方未能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更在審訊中遮蓋證據,造成嚴重司法不公,裁定三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鄒幸彤在〈終審勝訴後有感〉說:
//這件事裏真正發生了的「罪行」,是對公民的抹黑和逼害;真正的「罪犯」,是無視法律規定為所欲為的國安,以及保護他們的體制和人們。
至起碼,現在確認了這是一場冤獄。而冤獄的源頭又是國安的非法行動,那政府是否至少欠我們這些受害人一句道歉,就算不談賠償?是否至少,是時候正式收回「外國代理人」的無理指控,而不是企圖躲在「我證明不了不等於你不是」的技術詭辯後去合理化公權力的肆意造謠?//
終審法院既確認這是冤獄,港共政權有何反應呢?宣判後翌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裁決說,政府正研究判詞,考慮需否在法律規定或執行機制方面,「有進一步改善的措施,確保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動更有效率。」
港警陷人於冤獄後,非但沒有道歉,反而恬不知恥公開表示,打算「進一步改善」羅織罪名的手法!難怪鄒幸彤憤憤不平地說:
//在一個正常社會,警察違法了,合理的追問是如何問責,甚至改革警隊。可是在新香港,第一重要的問題是國家意志有否被貫徹而非事情的是非對錯。(⋯⋯)可不管社會如何倒退,我們還是要盡量做個正常人的。所以,我在得悉判決後在庭上向大家喊的第一句,就是「叫鄧炳強道歉呀!」要是做錯事的人不用承擔任何後果,他又有什麼理由不重犯再犯三犯呢?//
//問責,除了是為自身求公道,也是為了阻止悲劇的永劫輪迴。國安時代下,要問責的事還有很多;願這次判決能作為一個起點,也願我們能有前人的韌力和勇氣,在這條未知終點的路途上,繼續和所有國家暴力的受害者並肩同行,追究到底。//
以上一番話,沒有精心設計的修辭,沒有引人入勝的故事,背景更沒有西方菁英的掌聲,但碧血丹心,字字發自精誠。只要你明白一位劍橋高材生兼大律師如何淪為階下囚,就知道香港被中共弄成什麼樣的地方了。對我來說,時代「最強聲音」,往往來自監獄最幽暗的角落——那裏,才有我們最應該傾聽的聲音。
鄒幸彤Patreon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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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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