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香港新聞,才知道保安局用納稅人的錢製作了一個「炒冷飯」的電視節目,叫《國安檔案解密》,還找來一個以喝尿聞名的主持人。我珍惜生命,當然沒看節目,但從報道得悉第二集主題是「羊村繪本案」,心想事隔五年,保安局還念念不忘,提醒大眾有那幾本童書,我又怎能不稍盡公民責任,為這個「国安」議題補充幾句呢?
在節目亮相的警務處国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形容涉案繪本是「針對小朋友而製作的反中亂港煽動文宣」,並以《羊村守衛者》為例,指書中講述披着羊皮的狼到村中把羊統統吃掉,然後佔據那地方,認為兒童「會被牽引認為自己係故事中嘅羊,而中華人民共和国同特區政府就係想傷害佢哋嘅狼」。
根據李桂華的国安邏輯,凡是會「牽引」小朋友代入故事角色、繼而對當權者產生負面聯想的書籍,應該都有煽動意圖。那古希臘的伊索,恐怕要被追封為「反中亂港(或亂希)祖師爺爺」了。且看這篇流傳兩千多年的煽動範文〈狼與小羊(Λύκος καὶ ἀρήν)〉:
「狼看見小羊在河邊喝水,想找個合適的藉口吃掉牠。站在河流上游的狼,指責小羊說:『你把水攪渾了,害我不能喝。』小羊回答:『我只是用唇端喝水,還站在下游,不可能把上游的水攪渾。』狼另找藉口指責:『可是去年你辱罵我的父親!』小羊回答:『去年我還沒出生。』狼便說:『就算你辯解得頭頭是道,我難道就不把你吃掉嗎?』說完,就把小羊吃掉了。」
這個狼與羊的經典寓言,簡直是對「羊村繪本案」判決的完美諷刺。在古希臘文版本中,結尾是這樣寫的:「這個故事說明,對那些存心冤枉他人的人,任何合理辯解都毫無作用(Ὁ λόγος δηλοῖ ὅτι οἷς ἡ πρόθεσίς ἐστιν ἀδικεῖν, παρ’ αὐτοῖς οὐδὲ δικαία ἀπολογία ἰσχύει)。」也難怪羊村繪本的作者有冤無路訴。
後世的譯者詮釋這則寓言,更一個比一個「政治化」。如法國拉封丹(Jean de La Fontaine)在寓言開首已為故事定調:「至強者的理由總是最好的(La raison du plus fort est toujours la meilleure)。」說明在一個強權主宰的世界裏,合乎邏輯或正義的論據根本毫無意義,因為強者(狼)總能濫用權力,以虛假的藉口去剝削或摧毀弱者(小羊)。
維多利亞時代的英譯者湯森(George Fyler Townsend),更把矛頭直指暴政,在結尾點出故事教訓:「暴君總會為自己的暴政找到藉口(The tyrant will always find a pretext for his tyranny)。」這已經不是隱晦的「軟對抗」,而是明目張膽的「政治文宣」了。小孩子讀完故事,會不會相信「強者(如政府、警察)永遠有辦法陷害我」、「政權都是蠻不講理」呢?
當然有人會反駁:伊索這故事,是叫你提防不講理的強權,並非教唆兒童對抗政府。但這正是問題所在——「提防強權」的敘事,不就隱含了「強權可以不講理」這個大前提嗎?一旦有人拿香港近年的真實案例去對照伊索寓言,那就更有煽動性了。
什麼真實案例?別的不說,只舉兩宗眾所周知、並獲法庭認證的冤案:黎智英、黃偉強只是違反租契,卻硬生生被屈成欺詐罪,服刑完畢才上訴得直;還有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三人的「拒交資料案」,大眾一開始已看出控罪有多荒謬,但三人依然被国安法官定罪,待服刑期滿,才在終審庭中勝訴,還自己清白。
這群明顯坐了冤獄的被告,不就是伊索寓言小羊的現實化身嗎?至於那隻總有藉口吃掉羊的狼,會令兒童聯想到哪個永遠能為暴政找到藉口的政權,就更加呼之欲出了。相比起羊村繪本,伊索寓言流傳更廣、版本更多,對兒童「荼毒」勢必更大。為下一代的健康成長,也為国家安全着想,保安局要不要將《伊索寓言》列為禁書呢?
相關文章
英國真係好「危險」
https://www.patreon.com/sefirot/posts/69288443
圖/《國安檔案解密》
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請訂閱支持十三維度Patreon:
https://www.patreon.com/sefirot






